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关于加强2018年度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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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府发〔2018〕99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
    为切实加强我乡2018年度征兵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区政府征兵办公室下达的新兵征集任务,结合我乡实际,经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订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征兵工作,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动员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入伍。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必须亲自安排部署,切实抓紧抓实。
    二、明确目标任务
    各村(社区)要根据分解的目标任务数(见附件),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进站前有限时间,开展好征兵宣传。特别是对辖区所属大学生,做好一对一政策、待遇宣讲等工作,务必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逗硬奖惩考核
    为了充分激发各级干部抓此项目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经乡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将此项工作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奖各村(社区)必须完成体检、政审双合格任务数1名。对每超额完成双合格1人,奖村工作经费500元,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加计0.5分(最多不超过1分)。对完成合格入伍一名大学生另外给予200元的工作经费。
    (二)对进站体检任务数,每下差任务数1人,惩村三职干部绩效各100元;
    (三)将各村民兵连长第三季度的工资一并纳入考核。对未完成进站任务数的村惩民兵连长一个月工资;对未完成体检、政审双合格任务的各村惩民兵连长一个月工资;对上述二项均未完成的惩该村民兵连长三个月工资(按完成比例进行考核)。
    四、压紧压实责任
    此项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强、纪律要求很高的工作,各村(社区)务必严格落实廉洁征兵各项制度,务必加强应征青年和家长教育引导,鼓励动员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入伍,以确保全乡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对工作任务未完成的村(社区)的主要领导要进行约谈,并按相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附:虎让乡2018年征兵工作任务分配表

                     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4日

 

99号附件.2018年度征兵任务分配表 (以此为准)(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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