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关于李作体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7-03
点击数:

 虎委发〔2018〕62号 

陵江村党支部:
    经虎让乡党委办公会研究,同意: 
  李作体同志任虎让乡陵江村支部副书记,试用期半年。
    特此通知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委员会 
2018年7月3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