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江阳乡关于2018年度第二季度集中记账的通知
来源:刘波
发布日期:2018-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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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发〔2018〕56号

            

各村(居)委会:

经请示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各村将2018年度第二季度的账务集中在乡三资托管办记账。请各村来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各类收入帐由村三职干部签字确认。各类支出要注明事由、经办人等,由民主理财小组、监委会成员集体审核并由负责人签字。

2.各类债权、债务按权责发生制全额纳入帐内管理,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1)工程项目含维修必须有合同、决算清单,质量监督负责人签字、正规的税务发票﹙或复印件﹚、验收组验收表、村级会议记录复印件。(2)费用支出要有税票、会议记录复印件经办人、事由、明细附件。(3)与群众的往来有本人(或委托书)签字的花名册。(4)资产、资源变动或增、减做好登记和依操作流程由报账员向三资托管办申报。

3.乡三资托管办对所有支出票据内审,以达委办[2011]47号要求为准:(1)没有政策依据的开支项目。(2)票据不规范的支出。(3)未经财务审批程序的支出。(4)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它项目对审批程序、经办人、事由等审核。合格者,加盖“审讫”印章;不合格者,退回完善;违规者,加盖“作废”印鉴,由刘波负责。审讫的票据交会计黄俊植电脑记账,盘点库存,限期出示财务公示资料。

4.时间安排:2018年7月4日回乡记账的村有毕云、社区(星期三);7月5日回乡记账的村有新学、红岩(星期四);7月6日回乡记账有两角、太平(星期五)。风雨无阻。7月10日统一张贴上墙公示;将公示图片一式二份上(乡纪委、三资托管咨询中心)

特此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江阳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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