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死亡人员核查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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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三街办发〔2018〕78号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领取社会救助待遇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对象数据核查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保障社会救助资金的安全运行,防止死亡人员领取救助金情况的发生,现就加强社会救助死亡人员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核查范围主要是领取定期补助的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具体包括:城乡低保、特困、重点优抚对象、高龄津贴、重度护理补贴、残疾人生活救助等。

二、核查方式

各村(居)民委员会每月定期对本辖区内的各类社会救助对象进行死亡核查,特别是对高龄、重病的常年救助对象每月进行一次核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公告栏、微信等宣传方式,宣传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教育已死亡社会救助对象的亲属及时向村(居)委会报告,引导广大居民互相监督,积极举报。充分发挥村(居)民代表的作用,主动发现,及时上报。

2、完善制度。建立每月上报工作机制,各村(社区)要在每月5日前按时统计上报上月死亡人员,电子档、纸质资料一并上报。

3、落实责任。三里坪街道办将社会救助对象死亡核查纳入民政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内容,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强化管理责任,对已死亡社会救助对象要及时上报。经核对,发现救助对象已死亡但未及时上报造成资金流失的,要追回多发资金,情节严重的,上报区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附件:三里坪街道XXX村(社区)社会救助死亡人员上报表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三里坪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6日 


78号附件死亡上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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