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道让乡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财政所
发布日期: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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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道府发〔2018〕42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调研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按照《达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一、工作目标

针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中出现的违规代管、扣留“一卡通”,拖延发放、滞留资金,贪污挪用、虚报冒领,资金分配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摸清“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2017年至2018年5月底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特别补助等25项资金(见附件4) “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发放管理情况;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都应纳入治理范围,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内容

1.全面清理“一卡通”办理、管理、使用情况,核实每户有几张卡,如何保管使用,是否存在他人代为保管等问题。

2.逐户核查群众应享受惠民惠农补助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人到户等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等问题。

3.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4.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三、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由乡财政所牵头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单位)为专项清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单位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并按要求报乡财政所汇总上报。具体分工如下:

(一)乡财政所:牵头组织实施全乡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造册、逐一督促整改、逐一检查销号,及时对治理情况进行公示,并负责全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总和报告工作。

(二)乡农技站:负责组织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三)石桥林业站:负责组织对前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 “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三)乡社会事务中心:负责组织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优抚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四)乡规建办:负责组织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四、治理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25日起至7月15日)。按照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对本部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开展全面自查。各村(社区)要逐户摸清“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二)全面检查阶段(7月21日至8月21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区财政局交叉检查组将对我乡自查、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对每个村的“一卡通”及补贴资金进行全面检查。

(三)重点抽查阶段(8月22日至9月15日)。省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地自查及检查情况选取部分县(市、区)进行抽查,重点关注自查走过场、未反映问题、整改处理不力的地方。主要对各地“一卡通”及补贴资金有关情况进行再次梳理,对自查及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责任追究等情况进行核查,促进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对接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必须落实到户,要涵盖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各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及时清退、追缴资金,并按要求认真填报表格,挖掘典型案例。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村(社区)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依法严肃处理。乡党委政府将对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充分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对严重违法乱纪的,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并及时移送纪委监委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加强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汇总、分析与研究,及时通报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四)严格资料报送。各村(社区)务必于7月12日前,将附表(含电子版)报送乡财政所,乡财政所按照资金类别汇总后,形成书面报告于7月15日前将本乡的汇总情况报送区财政监督局。   

             达州市达川区道让乡人民政府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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