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五四镇关于组织开展七月份“党员活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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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发〔2018〕78号

各支部:

根据全区统一安排部署,2018年7月11日是七月份“党员活动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此次活动倡导以“庆七一,学党章、学党史、学先进”为主题,各地各单位也可结合自身职能自选主题。

二、主要内容

(一)认真开展“学党章、学党史、学先进”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同志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授予刘传健、梁鹏、吴诗翼同志“四川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牢记党的章程,回顾党的历史,学习先进典型,见贤思齐,锐意进取。

(二)以支部为单位开展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第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会中,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标杆、作出表率;会后,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清单、作出整改承诺,扎实有力整改。

(三)常态开展“党员活动日”固定内容。组织党员缴纳七月份党费,如实登入《党员手册》,促使党员自觉履行义务,牢记党员身份;为当月入党的党员过“政治生日”,为当月出生的党员过“自然生日”,组织当月入党同志讲述入党动机,回顾党内经历,表达努力方向;组织全体党员学“两学”篇目,促进全体党员干部振奋精神,树立崇高道德追求,自觉主动肃清思想灰尘,养成纪律自觉,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

三、工作要求

“党员活动日”,各地各部门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重大工作或活动,充分保证活动时间。活动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支部书记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坚持“三带头”表率示范,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不坐主席台、不作重要讲话、其他党员对其不称职务。各级党组织要扎实认真开展,并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认真填写“党员活动日”记实表,在活动结束5个工作日内,按党组织隶属关系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五四镇委员会

2018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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