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府发〔2018〕36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经镇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石梯镇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1日
梯府发〔2018〕36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经镇政府领导同意,现将《石梯镇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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