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关于犬只管理工作情况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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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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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翠办函〔2018〕111号

达川区公安分局:

达川区翠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每年非常重视狂防工作,2018年狂防工作根据达川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在达川区狂防办的指导下,在3月组织各社区开展摸底登记工作,于4月中旬组织城管办、畜牧站及各社区开始对犬只进行打狂犬病育苗工作。5月达川区狂防办召集达川区公安分局有关(领导)工作人员、三里坪街道城管办主任、翠屏街道城管办主管人员、达川区畜牧局有关(领导)工作人员开会安排狂防工作。翠屏街道办事处又于6月初组织城管办、畜牧站及各有关社区进行第二次打狂犬病育苗工作,二次进行狂犬病育苗的犬只共计328只(含少量犬只主人通过社区宣传自行到宠物医院或店免疫的)。但还存在着下列问题:

一、已打免疫疫苗的犬只中可能存在超出限养区规定饲养的犬只,如土狗儿、烈性犬、恶性犬、大型犬等情况。

二、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还存在犬只主人利用时间差打游击现象,即把犬只牵过来牵过去,或通讯不畅、无人在家、做生意不空、拴养、圈养等等现象(理由),导致还有42只犬只未打狂犬病育苗,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构成一定威胁。大致分布情况:

1.属于金华派出所管理区域:金华社区(2只)、亚云社区(25只);

附:金华社区主任  夏云仙,联系电话13684200226;

亚云社区主任  杨德龙,联系电话15892420288

2.属于南外派出所管理区域:石家湾社区(14只)、杨柳社区(1只)。

附:石家湾社区主任  何诗佐,联系电话15908486855;

杨柳社区主任  黄思雄,联系电话18881818789

三、更为严重是个别少数居民以各种不正确理由拒打狂犬病育苗,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致分布情况:

1.属于金华派出所管理区域:南坝社区(10只);

附:南坝社区主任  石胜勇,联系电话18984814333;

2.属于南外派出所管理区域:杨柳社区(4只)。

附:杨柳社区主任  黄思雄,联系电话18881818789

当然,上述二项未打针、拒打针犬只数字与实际存在的情况可能还有误差,但由于街道办及社区均无执法权,请贵局根据政府规定和有关情况作进一步排查。

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第十八条(二款)饲养的犬只不按规定登记、免疫和定期检测,责令责任人限期登记、免疫、检测,在规定限期内拒不履行的,处以每只犬二十元至一百元罚款,并限期办理登记、免疫、检测手续。在城市(城镇)、工矿区、港口、码头、车站和机场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处理和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20号文件第二项具体任务第(四)款:加大捕杀违规犬只力度。凡是未经办证的犬只、未免疫挂耳牌的犬只、未拴(圈)养或狗笼嘴套养的敞放犬、流浪犬均属违规违章犬只,一律捕杀。城区违规违章犬只由区公安分局负责捕杀,区公安分局要牵头建立灭犬队,公布灭犬队电话,处理投诉事宜,区城管分局和各社区配合的规定,请贵局及时组织力量超过规定饲养的犬只、未打狂犬病育苗和拒打狂犬病育苗的犬只进行处理。

特此函告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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