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委发〔2018〕71号
各党支部:
经乡党委同意,现将《2018年度米城乡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
2018年度米城乡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二中全会和区二届三次党代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我乡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施的原则,结合我乡实际,制订2018年度党建工作考评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党支部
二、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李林君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蒲达平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周云建 乡党委副书记
谭国东 乡人大主席
田任珍 乡纪委书记
陶思华 乡武装部长、副乡长
赵万明 副乡长
成 员:王景强 乡党建办主任
吴仕延 乡正科级干部
张展源 乡财政所长
杨文平 乡党建办工作人员
张成田 乡综合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周云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考核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四、考评办法
实行百分制考评,全年考核一次,根据日常工作检查、走访群众、实地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方法进行考评,考评得分作为考评依据。
五、考评内容及分值
(一)基层组织建设(44分)
1.班子建设(10分)
村(社区)“两委”班子团结协作,分工明确,有战斗力和执行力得10分,班子不团结,影响工作一次扣2分;在中心工作中,班子软弱涣散,战斗力和执行力不强,影响工作一次扣3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此项计0分。
2.主要工作(34分)
(1)党支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清单,建立工作台帐,开展问题排查和“回头看”。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和落实“一岗双责”,做好“双报到”,党建工作有思路、有计划、有措施、有总结、有成效。得10分,每差一项扣2分。
(2)认真组织党内活动并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有会议、学习记录和工作台账,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得8分,无记录的扣3分,无台账的扣3分,未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此项不得分。
(3)按要求开展党员全覆盖谈心谈话制度,得3分,经检查未落实的不得分。
(4)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和开展“三分类三升级”、党员“三定”分析,建立健全党员承诺践诺、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等制度。有记录、有台帐、有资料,得8分,每少一项扣3分。
(5)开展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工作,认真落实“5+2”“3+2”帮扶力量,做好帮扶台帐和日记,将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得5分,每差一项扣2分。
(二)党员队伍建设(31分)
1.党员发展(5分)
严格按照党员发展的要求把好入口关和程序关,全年发展1名党员以上的得5分。发展对象政审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每人次扣1分,未按要求发展党员的不得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善材料的扣2分。违规发展党员,并造成影响的此项计0分,同时取消当年党建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党员教育(11分)
(1)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农民夜校”,创新主题“党员活动日”活动,党组织书记全年上党课4次以上的,得8分。每少一次的扣1分,检查无学习会议记录无图片的扣5分,未开展的不记分。
(2)组织党员群众观看远程教育,落实好远程教育工作要求,党组织书记能熟悉远程教育操作的得3分。每月无收看记录的扣2分,检查无学习记录扣1分,记录不齐的扣1分。
3.党员管理(15分)
(1)加大党员违纪违法清理排查,发现一例党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扣2分,可计负分。没有的得1分。
(2)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对党员的转出、转入、发展、死亡做出统计并按要求上报。建立党员花名册、党员日常管理记实表、党员基本信息登记卡“一册一表一卡”,建立党员日常管理记实袋。加强党员档案管理,做到“五清四查六有”;做好失联党员查找,建立台帐和相关记录,得6分,每少一项扣1分。
(3)按要求核定党费基数,党费收缴及时,标准严格,账目清楚,做到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并建立各类台帐的得5分,未及时上缴或未建立台帐的扣1分。擅自克扣、挪用党费的一经查实,扣除本大项所有分值15分。
(4)做好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按要求及时上报流动党员信息表,建立流动党员花名册和联系本,得2分,每少一项扣1分。
(三)党风廉政建设(25分)
1.“三务”公开
按照“五议五公开一监督”的要求,民主议事和财务收支行为规范,村(社区)务、党务、财务“三务”公开及时,每季度公开一次,得10分,未更新未公示的一次的扣2分。
2.信访和案件查处
认真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及时化解信访矛盾。得5分。群众到上级集体访的每次扣1分。村(居)两委成员违纪违法的每例扣2分。
3.落实中央、省、市、区工作要求和乡党委、政府文件、决议和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得3分,有一次未完成的不得分。
4.开展“民情户户通”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
认真开展“民情户户通”工作和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和民意调查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得7分。所辖范围内走访未到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意调查宣传不到位,影响全乡整体工作的扣5分,未建立“民情户户通”台帐和资料的扣5分,未建立社情民意台账的扣3分。
六、加分事项
1.代表乡、区、市接受区、市、省检查合格的村(社区)每次给予加1分、2分、3分。
2.党建工作有特色、有品牌,自选动作成为区级或区级以上示范点的加1分、2分。
3.党建工作经验在市、省媒体或刊物报道的分别加2分、3分(乡党委总结推荐的除外)。
七、考核结果运用
1.年度考核分值90分的为优秀;80—9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且取消年度其他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对党组织书记进行问责并取消其个人评先评优资格。
2.实行党建工作奖励机制,对排名前三名的分别给予500元、 300元、200元工作经费奖励。
3.考核结果作为党内表彰和发放村(居)干部工资的重要依据。(党建目标考核分数占村居年终目标考核总分的22%以上)
4.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上报区级表彰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