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永进乡关于印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潘柳桦
发布日期:2018-06-25
点击数:

永委发〔2018〕35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相关单位: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经乡党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永进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永进乡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5日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调研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一、成立组织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乡对本次自查自纠高度重视,并在收到通知后立即成立了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具体情况如下:

组  长:喻鹏程、邓应国

副组长:瞿  和

成  员:符清华、邱太棋、杨  霞、杨  波、李  万、李  胜、石建章、蹇月庭、赵贤忠、张德富、李长清、王志同。

牵头部门:乡财政所

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所办公室

二、工作目标

针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中出现的违规代管、扣留“一卡通”,拖延发放、滞留资金,贪污挪用、虚报冒领、资金分配、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全面摸清“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

三、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2017年至2018年5月底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建档立卡中职学生特别补助等共25项资金(见附件1)“一卡通”管理情况、资金发放管理情况;中央、省及市级未要求,但市级和区级明确通过“一卡通”发放的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也应纳入治理范围,重大事项可以追溯至以前年度。

(二)治理内容

1.全面清理“一卡通”办理、管理、使用情况,核实每户有几张卡,如何保管使用,是否存在他人代为保管等问题。

2.逐户核查群众应享受惠民惠农补助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和资金到人到户等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该享受未享受、违规享受补助等问题。

3.逐项检查补贴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分配,公示公告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分配安排、审核审批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问题。

4.全面核实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发放,是否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未发放的资金是否按规定存放,重点关注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套取骗取、私存私分、克扣索要等违纪违法问题。

四、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治理行动由乡财政所牵头组织实施,各办公室、村委会为专项清查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对本地、本单位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并按要求向乡自查自纠领导小组报送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情况,密切配合各专项检查组的检查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一)乡财政所:牵头组织实施全乡专项治理工作,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督促乡相关办公室开展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对全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统一进行处理处罚、对发现问题逐一登记造册、逐一督促整改、逐一检查销号,及时对治理情况进行公示,并负责全乡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总和报告工作。

(二)乡社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各村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前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新一轮退耕还林直补退耕农户资金、集体和个人所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责任单位:乡社会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委会

(三)乡民政办公室:负责组织各村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优抚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 “一卡通”管理使用和补贴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汇总相关自查、整改情况。

责任单位:乡民政办、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委会

五、治理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25日起至7月10日)。按照责任分工,乡各办公室、各村委会对本地方、本单位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开展全面自查。各村委会要逐户摸清“一卡通”保管使用及补贴资金到户情况,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二)全面检查阶段(7月11日至7月15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乡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将对我乡自查、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对每个村的“一卡通”及补贴资金进行全面检查。

六、工作方法

以村委会为主,片区领导负责分管片区各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调查核实,第一书记、驻村干部配合片区领导工作,自查自纠领导小组负责对核实情况的汇总、审核,财政所负责汇总材料的上报。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办公室、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对接相关村委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必须落实到户,要涵盖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各村委会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纠正,及时清退、追缴资金,并按要求认真填报表格,挖掘典型案例。

(二)建立长效机制。各办公室要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三)依法严肃处理。乡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将对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损害群众利益、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坚持“无禁区”“零容忍”,充分发挥警示与威慑作用。对严重违法乱纪的,将及时移送纪委监委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同时,加强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汇总、分析与研究,及时通报各类违规违纪问题。

(四)严格资料报送。各办公室、村委会务必于7月18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及附表(含电子版)报送乡自查自纠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办公室按照资金类别汇总后,形成书面报告于7月10日前将本办公室的汇总情况报送乡自查自纠领导小组统一汇总上报(联系人:兰天强,联系电话:15328917088)。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