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财务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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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三街办发〔2018〕62号

 

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推进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经街道办事处研究,特制定《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三里坪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财务印章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三里坪街道办事处  

                     2018年6月20日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三里坪街道办事处

村(社区)财务印章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印鉴章的使用和管理,推进村级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如下村级财务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财务印章是村(社区)在银行设立账户、支取现金、办理款项结算的重要依据和证明,必须加强管理,严格按规定使用,确保货币资金安全。

第二条、村(社区)管理和使用的财务印鉴章必须包括村(居)民委员会公章、法人的人名章、财务人员的人名章。

第三条、财务印章应指派专人分开管理。财务人员保管本人人名印章,单位法人保管单位公章、法人人名印章。

第四条、财务印章不准外借,保管人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印章交他人使用、保管,也不得私自接受他人保管使用的印章,特殊情况下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备案。

第五条、财务印章必须安全存放,做到“人走章走,随用随锁”,财务印章必须分开放入专柜保管。

第六条、工作人员因工作或业务关系发生变动,需要变更或废止印鉴章时,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到银行办理印章变更手续。

第七条、财务印章应严格按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批准程序使用,不得乱用、错用。印章保管人应当负起监印责任,在监印中应严格审查,注意内容,防止漏洞。

第八条、对违反财务印鉴章使用管理规定的,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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