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永进乡关于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潘柳桦
发布日期:2018-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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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府发〔2018〕48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根据达川区政务服务中心《关于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脱贫达标规范运行的通知》(达川政务发【2018】12号)文件要求,为强力整改落实5月22日区政务中心督查我乡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运行存在的10个问题,经乡政府办公会议研究,明确了整改责任及整改时限,制定了相应的措施,确保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设施设备完善问题

责任人:石建章、杨霞;

完成时限:待制度牌等统一完善后,5个工作日完成;

措施:差啥补啥,确保规范运行所需。

二、关于入驻部门及人员问题

(一)一大厅:

设立民政、残联服务窗口。入驻部门:民政、残联;入驻人员:谢平。

设立农业综合服务窗口。入驻部门:农技站;入驻人员:蹇月庭(或张平)。

设立卫计服务窗口。入驻部门:卫计办;入驻人员:李胜。

(二)二大厅:

设立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窗口。入驻部门:劳动保障;入驻人员:张德富。

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入驻部门:文广、规建、林业、国土;入驻人员:文广(赵贤忠或杜江)、规建(待定)、林业(与主管部门去函确定)、国土(与主管部门去函确定);综合窗口入驻人员逢场天到便民中心办公。

(三)说明:

1、各入驻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本部门按规定按要求入驻便民服务中心。

2、各入驻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必须按时按要求入驻便民服务中心,并坚守工作岗位,方便群众办事。

3、凡是不愿入驻的部门及人员,必须提供主管部门的书面函告或依据,交乡政府研究确定。

三、关于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建设问题

(一)完善事项

1、必须做到:“六有”即有场地(办公室)、有牌子、有工作人员、有代办事项并公示、有代办制度、有代办登记簿。

2、明确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副主任为本便民服务代办站代办员。

3、明确牌子、代办员公示牌、代办制度牌三项由乡政府统一制作发到各村(社区);其余的由各村(社区)负责。

4、各村(社区)必须从6月1日起规范运行,每月将运行情况的图片、相关资料报乡便民服务中心备案管理,并完善好1月份以来的相关资料(如代办事项登记簿等)。

(二)责任人:各村(社区)驻村干部、支部书记。

(三)完成时限:6月6日前。

四、关于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有关问题

(一)业务管理。明确蹇月庭同志为便民服务中心业务管理负责人。

(二)卫生管理。便民服务中心室内的清洁卫生由入驻人员依轮次打扫,保持室内整洁、干净、卫生。

(三)考勤管理。便民服务中心人员实行签到管理,每天必须按时签到入驻,从6月1日起必须规范,同时完善好1月份以来的资料。若确需下村或出差的,入驻部门有2人以上工作人员的安排其他工作人员签到入驻;入驻部门只有1个工作人员的原则上安排在冷场天下村或出差;下村或出差或请假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四)登记管理。便民服务中心入驻人员必须每天进行台账登记,同时完善好1月份以来的台账登记工作。

(五)监督管理。周值班领导逢场天在便民服务中心坐班监督,并做好监督台账登记,每周一将监督台账移交下一位值班领导;同时将周监督情况(包括入驻情况、坚守岗位情况、群众反响情况等汇总报党委政府)。

(六)问责管理。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运行情况实行“周通报”制度;对规范运行工作造成较坏影响的人和事,移交纪委处理;凡是被上级检查、摄像监控发现的问题以及群众举报属实的问题,要问责的,由当事人自行负责。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建设与运行工作,在6月中旬由驻片领导牵头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公开通报。


达州市达川区永进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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