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2017年 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通报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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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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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党工委发〔2018〕46号

亚云、骑龙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街道有关部门:

现将《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2017年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通报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6月4日


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

2017年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通报问题自查整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通报精神 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巩固提升脱贫质量的通知》(川委厅【2018】29号)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加大整改力度,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结合达川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改内容

(一)国家考核问题

1、识别标准方面。标准把握不准和工作不到位,有的地方的大病户和危房户2017年建档立卡动态调整工作未进行过村民上组评议,导致漏评;脱贫后脱管理,对返贫户识别不及时导致漏评。

责任单位:街道脱贫办,相关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6月7日前

2、基本医疗方面。部分贫困户和脱贫户中,未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政策,未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等健康扶贫政策。

责任单位:相关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6月7日前

3、金融扶贫方面。部分地方扶贫小额信贷使用不精准,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存在“户贷企用”现象,“户贷企用”中未真正惠贫,未落实免抵押、免担保政策,未按照基准利率贷款。扶贫小额信贷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有的农户将贷款用于修房子、储蓄在银行中获取利息。

责任单位:相关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6月7日前

4、精准帮扶方面。存在帮扶干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战能力较弱的问题;帮扶措施缺乏针对性、帮扶效果不明显,有的帮扶后贫困户家庭收入未增加,未对家庭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生效果;帮扶措施中,宣传政策比重大,互助落实相关政策和组织培训、发展产业占比较小,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增收脱贫能力明显不足。

责任单位:各帮扶责任人、相关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6月7日前

5、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的单位长时间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有的街道社区干部对扶贫政策不熟、情况不明;帮扶措施不到位个别脱贫户脱贫质量不高,没有享受帮扶措施。

责任单位:街道脱贫办、相关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6月7日前

(二)省级考核问题

1、减贫成效方面。农村居民收入发展不平衡,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加额和增长率较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同程度存在数据质量问题或隐患。

责任单位:街道统计办、相关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6月7日前

2、精准识别方面。个别脱贫户存在返贫风险,脱贫户中部分家庭收入主要依靠家庭成员外出打工,部分家庭依靠发展短平快的种养业实现增收,受经济发展和自然环境影响,搞风险能力还不强。有小部分脱贫户2017年的人均收入在3300-3600元之间,脱贫基础需要进一步巩固。

责任单位:街道脱贫办、相关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6月7日前

3、精准帮扶方面。因户帮扶工作群众认可度较低。主要体现在个别街道和社区干部对脱贫攻坚政策还未做到完全熟悉、部分群众对脱贫攻坚的一些政策认识模棱两可,对自己享受什么、标准多少不是很清楚明白,导致认可度低。

责任单位:街道脱贫办、相关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6月7日前

4、扶贫资金方面。存在违规安排和发放扶贫资金及小额信贷资金的情况;扶贫贷款不良贷款率较高。

责任单位:街道脱贫办、相关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6月7日前

(三)市级考核问题

1、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少数贫困户饮用水安全未得到保障的问题;个别地方存在通讯讯号较差现象,极少数住户住房、广播电视等得不到有力保障。

责任单位:街道规建办、街道文广站、南外水管站、相关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6月7日前

2、政策宣传落实方面。一些贫困户对扶贫政策不了解,无法准确回答已享受到的帮扶政策;一些贫困户不知道自己是否脱贫。

责任单位:街道脱贫办、相关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6月7日前

3、驻村帮扶方面。一些已脱贫户认为脱贫后后续政策延续性差,部分帮扶责任人入户较少。

责任单位:各帮扶责任人、相关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6月7日前

4、稳定脱贫方面。少数贫困户因为生病,加之没有持续增收的能力,返贫的风险依旧很大。

责任单位:街道脱贫办、相关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6月7日前

5、其他方面。家庭人均纯收入计算方法把握不准确,如未扣除种植、养殖业成本支出以及将一年以下的低保计入居民收入等,导致错估居民收入。

责任单位:街道脱贫办、相关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6月7日前

(四)区级考核问题

1、个别脱贫户安全饮用不未达标。

责任单位:街道脱贫办、相关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6月7日前

2、存在算账或逗帐脱贫现象。

责任单位:街道脱贫办、相关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6月7日前

3、帮扶措施缺乏针对性、帮扶效果不明显,群众不认可帮扶工作。

责任单位:各帮扶责任人、相关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6月7日前

二、工作步骤

(一)方案制定阶段(2018年6月4日前)。各相关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照整改内容,制定操作性强的问题整改方案。专项问题整改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6月5日至6月6日)。按照照“清单制+责任制”工作法,就各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指出的问题照单全收,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形成2017 年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发现问题自查整改清单,落实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限定整改时限,强力推进问题整改。

(三)总结上报阶段(2018年6月7日)。提炼总结问题整改措施和做法,逐步完善机制制度,巩固长效整改成果。

三、整改要求

(一)精心制定整改方案

各相关社区要将本《方案》反馈的问题分类统一纳入整改方案,同步进行问题整改。整改方案要将整改问题梳理口径统一为《2017年扶贫成效考核发现问题自查整改清单》(见附件1)格式,按照多少类、多少项、多少个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进行统计汇总。

(二)狠抓问题整改落实。

1.要对照重点改。各相关社区、要注重对标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要举一反三改。各相关社区要结合“回头看”、“回头帮”,对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全面排查。对点名道姓的突出问题要严肃查处,决不能放过。对虽未点名的问题要触类旁通,透过现象查漏补缺。

3.要专项整治改。针对具有共性的识别和退出还不够精准、保障性政策落实有偏差、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基层干部攻坚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整改期内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4.要建章立制改。对需要完善政策、体制、机制的,建章立制,明确整改期限、责任人和整改政策措施,在治标基础上治本。

5.要上下联动改。区街道社区互动,相关部门联动,共同行动,确保整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6.要统筹推进改。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显现问题与深层次问题、特殊性问题与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既解决问题,又完善政策,推进脱贫攻坚制度化建设。

(三)认真撰写整改报告。

1.态度要严肃。问题整改是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转变作风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是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的重要途径。各相关社区要较真叫板、从严从实撰写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报告。

2.过程要清晰。整改报告要反映对整改工作的思想认识、整改研究部署的情况、整改落实的举措、整改结果和成效、执纪问责的情况、建立长效机制的成果、后续巩固提升的打算等内容,针对问题件件反映,一一交账。

3.数据要详实。整改报告要有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的数据,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精准帮扶整改成效数据,要尽量用数字说话。

4.结果要真实。整改报告不能含糊其辞,虚以应付,哪些问题改了,哪些问题没改,哪些整改取得了成效,哪些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谋划,要如实反映。要把整改措施、进展和成效讲深讲透,防止把平时面上工作的情况作为问题整改的措施,把脱贫攻坚规划计划的落实作为问题整改的成效。

整改报告(附问题自查整改清单)于2018年6月7日前报街道脱贫办,联系人:杨天波,联系电话:13568189521。


附件: 2017年扶贫成效考核发现问题自查整改清单


2017年扶贫成效考核发现问题自查整改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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