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党工委发〔2018〕34号
各社区党委:
根据《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一、调查对象和内容
(一)达川籍港澳同胞及其主要亲属的基本情况,包括涉港澳婚姻、长期赴港澳经商或劳务等人员;
(二)达川籍华侨华人、归侨及其主要亲属的基本情况,包括涉外婚姻、长期赴外经商或劳务人员;
(三)达川籍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及其主要亲属的基本情况。
二、调查时间
2018年5月中旬至5月下旬结束。各社区党组织务必在5月22日前将《达川籍港澳和海外人士基本情况调查登记表》电子档报纪工委办公室。无此类人员的也必须按时“零报告”。
三、工作要求
社区党组织必须明确一名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通过召开会议加强宣传,结合民情户户通走访入户调查等措施把调查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达川籍港澳和海外人员基本情况调查登记表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类别:( ) |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 籍贯 | ||||||||||
赴港澳(出国)时间 | 定居内地(归国)时间 | 党派 | 文化 | |||||||||||
工作单位 | 社团兼职 | |||||||||||||
现居地址 | 联系方式 | 户籍 | ||||||||||||
个人主要 | ||||||||||||||
| 称谓 | 年龄 | 政治 | 单位 | 联系方式 | |||||||||
备注:填报类别包括:1、港澳同胞;2、定居内地港澳台胞;3、涉港澳婚姻;4、长期赴港澳经商或劳务。请在( )填上对应序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