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委发〔2018〕41号
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景市。按照“以人为本、依法治理、源头管控、权责一致、协同创新”的原则,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现对全镇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通知如下,请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促进全镇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一、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全镇的环境保护工作。各中心工作组负责所联系的村社区和分管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
二、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环保职责
(一)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督促辖区内单位、企业、公民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切实履行环保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
(二)加强环保隐患排查和治理,保证村社区环境监管网格全面运行,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及时制止并向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并协助做好对违法排污单位的取缔、关闭工作。做好环境信访排查、化解工作,协助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三)组织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负责辖区内秸秆、垃圾、杂物禁烧和畜禽养殖等面源污染防治,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组织实施村社区、集中安置区污水处理、垃圾的集中收集和转运,监督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在辖区内规范处置建渣、矿渣、煤矸石、废旧物品等固体废物。指导农村农药、化肥的使用。
(四)加强辖区内河道管理,建立河长制,负责河岸(面)保洁、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五)协助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矿产资源开采等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镇职能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一)组织宣传纪检部门负责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分内的重要工作。在村居两委干部的任用提拔上将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生态效益等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镇环保所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全镇环境保护工作
1.负责党委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规范性文件的拟定。
2.负责对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工作,分解和下达环境质量目标、主要污染物控制目标和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并负责组织开展目标考核。负责大气、水、土壤、噪声、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污染物、饮用水源污染物的统一统计和监督管理。
3.指导、协助、监督生态保护工作,负责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环境保护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协助做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排污费征收等工作。
4.负责辖区内环境监测工作,落实环境监管“双随机”制度,严格环境执法,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5.协助上级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与卫生计生部门共同开展环境与健康监测、调查、风险评估。
6.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对辖区内对口部门环境保护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安排部署下抓好“小散乱污”企业整治、煤矿企业固体废物的规范管理、
(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各类学校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知识的传播教育,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管理和规范处置,履行好本单位环境保护的管理职责。
2.公安派出所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指导督促民用爆炸物品、剧毒物品、化学物品、运输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危害环境安全事故案件。依法对噪声污染、淘汰黄标车(老旧车)上路的查处,依法侦办环境保护领域犯罪刑事案件、负责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
3.民政部门负责对环保领域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积极参与涉及突发环境公共事件的应急救助。
4.司法所负责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普法纳入,加强涉及环境保护领域纠纷的人民调解和法律援助。
5.财政所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支持。镇劳动保障所和扶贫办要将环境保护的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培训内容。
6.国土所、规建办优先办理涉及环境保护的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工作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7.镇畜牧站负责对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屠宰场的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8.农林站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湿地及农业水产资源保护区和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做好秸秆禁烧和退耕还林工作。
9.镇“河长制”办公室做好河道污染的防治工作。信访办负责做好与环境保护相关的重点信访投诉件的办理和息诉工作。
10.交管办,加强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水务站牵头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和涉及本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其他各单位部门根据职责负责落实好环境保护职责。本分工未明确的职责分工,严格按照《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规定的职责执行。
四、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管环境、管生产管环保、管行业管环保”的要求,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其他人员实行分工负责制,合力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序开展,逐步改善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群众环境幸福指数。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