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府发〔2018〕67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现将《景市镇关于做好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5日
景市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及利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达川环委办发〔2018〕19号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小春收割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景市镇关于做好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利用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成立以镇长唐永峰为组长,武装部长杨贵忠、副镇长秦春霞为副组长,环保所、农技站、党政办、财政所、安办、派出所、各村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技站,由黄金任办公室主任。
为进一步加强督查,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周光芳、纪委书记黎晓燕为组长,纪委委员卢朝兵、杨军,镇派出所全体警员为成员的镇秸秆禁烧总督查小组。
二、紧急部署,强化田间巡查
各村要结合实际,认真布置和落实秸秆禁烧工作,通过召开村社干部会、群众大会、院坝会议和走村串户宣传;各村要坚持领导带班,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组建田间巡查队,开展全天候、全覆盖昼夜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三、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查
采取镇与村、村与组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向农户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同农户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村书记为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包村领导和驻村干部负有该村禁烧督查工作第一责任,同镇总督查小组一起采取全面铺开、不间断的方式对禁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切实履行督查职责,查责任落实情况、查措施到位情况、查秸秆禁烧情况、查综合利用情况,尽早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向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汇报。
四、提升宣传、营造氛围
我镇通过各种会议、培训、广播、宣传标语、宣传资料、宣传栏、流动宣传车、党员干部包户等方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暨综合利用的宣传和落实,为禁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强指导,狠抓试点示范
大力推广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秸秆留高茬直接还田等技术,开展以秸秆粉碎、堆沤腐熟还田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六、强化处罚、严格考核
对违反秸秆禁烧的农户,由监督管理人员责令其停止其行为。情节严重的,由环保部门依法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火灾事故的,由有关部门按相关的规定处罚。
对各村禁烧工作,要求实施禁烧区无火光、无烟雾、无黑斑。本次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督查工作将对驻村干部、镇其他干部和村干部进行单项考核,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附:1、景市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名单
2、景市镇秸秆禁烧巡查表
附件1:
景市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唐永峰 镇长
副组长:杨贵忠 武装部长
秦春霞 副镇长
成员:罗松涛 黄金 钟一华 朱大明 杨军 张良川 派出所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技站,黄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秸秆禁烧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