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关于农作物秸秆禁烧及利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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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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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府发〔2018〕67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现将《景市镇关于做好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利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5日

 

景市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及利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达川环委办发〔2018〕19号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小春收割期间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景市镇关于做好2018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利用实施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成立以镇长唐永峰为组长,武装部长杨贵忠、副镇长秦春霞为副组长,环保所、农技站、党政办、财政所、安办、派出所、各村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暨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技站,由黄金任办公室主任。

为进一步加强督查,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周光芳、纪委书记黎晓燕为组长,纪委委员卢朝兵、杨军,镇派出所全体警员为成员的镇秸秆禁烧总督查小组。

二、紧急部署,强化田间巡查

各村要结合实际,认真布置和落实秸秆禁烧工作,通过召开村社干部会、群众大会、院坝会议和走村串户宣传;各村要坚持领导带班,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组建田间巡查队,开展全天候、全覆盖昼夜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三、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督查

采取镇与村、村与组签订秸秆禁烧责任书,向农户发放秸秆禁烧告知书、同农户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村书记为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包村领导和驻村干部负有该村禁烧督查工作第一责任,同镇总督查小组一起采取全面铺开、不间断的方式对禁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切实履行督查职责,查责任落实情况、查措施到位情况、查秸秆禁烧情况、查综合利用情况,尽早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向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汇报。

四、提升宣传、营造氛围

我镇通过各种会议、培训、广播、宣传标语、宣传资料、宣传栏、流动宣传车、党员干部包户等方式加大对秸秆禁烧工作暨综合利用的宣传和落实,为禁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五、加强指导,狠抓试点示范

大力推广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秸秆留高茬直接还田等技术,开展以秸秆粉碎、堆沤腐熟还田为主的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六、强化处罚、严格考核

对违反秸秆禁烧的农户,由监督管理人员责令其停止其行为。情节严重的,由环保部门依法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火灾事故的,由有关部门按相关的规定处罚。

对各村禁烧工作,要求实施禁烧区无火光、无烟雾、无黑斑。本次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督查工作将对驻村干部、镇其他干部和村干部进行单项考核,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附:1、景市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名单

2、景市镇秸秆禁烧巡查表

 

附件1:

 

景市镇秸秆禁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唐永峰     镇长

副组长:杨贵忠     武装部长

秦春霞     副镇长

成员:罗松涛   黄金   钟一华   朱大明  杨军  张良川  派出所全体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技站,黄金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秸秆禁烧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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