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关于成立景市镇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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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府发〔2018〕57号

各村(社区),l辖区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省、市、区文件精神,为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87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办公会同意,决定成立景市镇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队  长:唐永峰    镇长

副队长:胡清刚    副镇长    

成  员:罗松涛    安办主任

        王永进    派出所所长

        徐  亮    林业站站长

        郑美兵    水利站站长

        何  奎    农技站站长

        田其龙    卫生院院长

        朱思源    金龙社区党支部书记

        柏  波    中心社区党支部书记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由罗松涛同志负责日常事务。

一、成立义务消防队:

队  长:胡清刚

副队长:朱思源、柏波

成  员: 罗松涛、王绍宇、朱思源、黄丕雄、郝林、罗宇胜、唐希、朱大明、钟一华

主要职责:学习宣传消防法规,定期参加消防训练;进行经常性消防安全检查;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维护消设施和消防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扑救初起火灾,协助消防队扑救火灾。

二、明确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消防安全责任人

各村(社区)、辖区各企事业单位法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主要职责: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挨家挨户使群众做到“三懂三会”(懂得自救逃生常识,懂得火灾的预防措施,懂得扑救一般火灾的办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救初起火灾);密切关注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定期排查消防安全隐患,并对隐患整改情况跟踪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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