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府发〔2018〕51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确定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平台管理员的通知》达川河长制办〔2018〕19号文件精神,经镇政府领导同意,确定周芹同志为景市镇河长制信息平台管理员。
特此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4日
主办:达川区人民政府
承办: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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