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府〔2018〕62号
区政务中心:
2018年5月21日达州市飞鹰农场负责人向我镇便民中心递交了需在楠木村2组建设征用土地的申请,接到此申请后,我镇便民中心分管领导组织了镇国土所、规建办、林业站、畜牧站、水管站、农技站、办公室人员及飞鹰农村负责人王以周于2018年5月24日一同到楠木村2组现场去初次查看是否符合征用条件,通过现场查看,现将查看情况汇报给贵中心:国土站给的初步意见是建设地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林业站给出的初步意见建设地是不属于退耕还林,水管站和农技站给出的意见是需要做好相应的环保方案,畜牧站给出的意见是楠木村属于禁养区,不符合养殖猪牛羊,当场给王以周交换了意见,王以周表示放弃养殖这一块。规建办给出的意见是在建设前相办好相应的建设手续,请贵中心组织区级相关部门予以审核批示!
达州市达川区赵家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