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府发〔2018〕40号
乡级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和城乡“五治”要求,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目标,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我乡将产生的所有垃圾由原来乡上自行填埋处理变更为统一清运至达州佳境环境处理公司进行有偿无害化处理;导致清运和处理成本大幅度上升。为确保我乡垃圾清理及处理的正常运行,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并征求各乡级单位意见,调整各单位2018年垃圾清运处理费用标准(全年)。调整后详细情况如下:
虎让乡中心学校:15000元。
虎让乡卫生院: 7000元。
虎让乡农商银行:1000元。
虎让乡电管所: 1000元。
虎让乡兽防站: 1000元。
特此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