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关于强力推进产业发展实行以奖代补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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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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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委发[2018]30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村级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抢抓乡村振兴战略机遇,切实推进全乡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产业扶贫的“造血”功能和基础性支撑作用,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产业发展工作。经党委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乡成立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名单如下:

组  长:周茂林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  渊  乡长

        石章飞  副乡长

成  员:张洪菊    乡人大主席

        廖劲松    乡纪委书记

        赵兴建    副乡长

        王小凤    乡妇联主席

        黎海洪    乡团委书记

        张明静    乡财政所长

        王  明    乡文广站长

        王  静    乡扶贫办工作人员

        覃江楠    乡科协主席

        潘传清    乡农技站长

办公室设在乡扶贫办,石章飞任办公室主任,王静,覃江楠为成员,负责产业发展日常工作。

二、壮大原有产业,增强管护力度

1.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中列出专项资金进行管护。玉皇村、庙垭村、龙岗村各列出1万元对核桃产业进行管护;马鞍村、七行村各列出1万元对乌梅产业进行管护。

2.发展川凤大米规模在100亩以上的,奖励村集体每亩3元(每亩按订种数量0.6公斤计算)。

3.对2018年以前已发展乌梅产业的非贫困村,如管护良好,收益可观,经验收合格的,乡财政在产业发展资金中给予5000元的管护资金。

三、加大奖励力度,助推新产业

1.有项目资金支持、有产业发展资金的村,发展产业200亩以上的,乡财政在产业发展资金中(下同)奖励村集体5000元。

2.无项目资金支持、引进新业主发展产业200亩以上500亩以下的村,奖励村集体1万元,500亩以上奖励村集体2万元。

3.非贫困村党支部、村委会自主发展产业达150亩以上的,奖励村集体1万元,每增加50亩,增加奖励资金5000元。

4.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导村民发展产业30亩以上的,奖励村民每亩100元,同时奖励村集体每亩50元。

5.调动广大村民回乡创业的积极性,壮大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收入人均达25元以上的,给予3000元的奖励。

6.积极鼓励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养殖家畜家禽,对符合环保要求,养殖鸡鸭鹅出栏每批次达200只以上的每户奖励500元,猪羊出栏达100头以上、牛出栏达50头以上每户奖励1000元。

四、逗硬奖惩,激发村级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设立产业发展单项奖,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占2分。将产业发展中成绩突出的作为村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村至少发展一个除川凤大米外的产业,完成任务的村计2分(2018年前发展的产业不计分),全年1个项目未完成的扣2分。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形成良好的产业发展氛围

各村严格按照“四议五公开”及“一事一议”等相关要求,确定适合本地发展的产业,严禁在产业发展中吃拿卡要,搞变通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本实施意见从2018年1月执行,若区委、区政府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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