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委发[2018]30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村级干部干事创业活力,抢抓乡村振兴战略机遇,切实推进全乡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产业扶贫的“造血”功能和基础性支撑作用,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采取强有力措施推进产业发展工作。经党委办公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乡成立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名单如下:
组 长:周茂林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 渊 乡长
石章飞 副乡长
成 员:张洪菊 乡人大主席
廖劲松 乡纪委书记
赵兴建 副乡长
王小凤 乡妇联主席
黎海洪 乡团委书记
张明静 乡财政所长
王 明 乡文广站长
王 静 乡扶贫办工作人员
覃江楠 乡科协主席
潘传清 乡农技站长
办公室设在乡扶贫办,石章飞任办公室主任,王静,覃江楠为成员,负责产业发展日常工作。
二、壮大原有产业,增强管护力度
1.在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中列出专项资金进行管护。玉皇村、庙垭村、龙岗村各列出1万元对核桃产业进行管护;马鞍村、七行村各列出1万元对乌梅产业进行管护。
2.发展川凤大米规模在100亩以上的,奖励村集体每亩3元(每亩按订种数量0.6公斤计算)。
3.对2018年以前已发展乌梅产业的非贫困村,如管护良好,收益可观,经验收合格的,乡财政在产业发展资金中给予5000元的管护资金。
三、加大奖励力度,助推新产业
1.有项目资金支持、有产业发展资金的村,发展产业200亩以上的,乡财政在产业发展资金中(下同)奖励村集体5000元。
2.无项目资金支持、引进新业主发展产业200亩以上500亩以下的村,奖励村集体1万元,500亩以上奖励村集体2万元。
3.非贫困村党支部、村委会自主发展产业达150亩以上的,奖励村集体1万元,每增加50亩,增加奖励资金5000元。
4.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导村民发展产业30亩以上的,奖励村民每亩100元,同时奖励村集体每亩50元。
5.调动广大村民回乡创业的积极性,壮大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收入人均达25元以上的,给予3000元的奖励。
6.积极鼓励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养殖家畜家禽,对符合环保要求,养殖鸡鸭鹅出栏每批次达200只以上的每户奖励500元,猪羊出栏达100头以上、牛出栏达50头以上每户奖励1000元。
四、逗硬奖惩,激发村级干部干事创业活力
设立产业发展单项奖,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占2分。将产业发展中成绩突出的作为村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各村至少发展一个除川凤大米外的产业,完成任务的村计2分(2018年前发展的产业不计分),全年1个项目未完成的扣2分。
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形成良好的产业发展氛围
各村严格按照“四议五公开”及“一事一议”等相关要求,确定适合本地发展的产业,严禁在产业发展中吃拿卡要,搞变通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本实施意见从2018年1月执行,若区委、区政府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