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陈府发〔2018〕54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
为确保2018年度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能够顺利通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核查验收,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和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的通知》(农质发〔2014〕15号)和《达州市达川区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达川府函〔2016〕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就进一步做好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各级文件精神,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加强农业标准化工作,落实农产品生产、加工等环节的质量安全责任,稳步发展“三品一标”,以加强和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为重点,提高全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全乡范围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作目标
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进一步净化,对辖区所有农产品投入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个人)和畜禽规模养殖户、种植大户监督检查率达100%,严禁在种植、养殖生产过程中违禁添加、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确保生产环节质量安全,加大瘦肉精和其他违禁药品检测,确保检测合格率达100%。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达100%。全乡农残快速检测量不低于400批次,检测合格率不低于98%。兽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努力形成农产品安全生产放心使用的长效管理机制,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三、工作内容
(一)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
各行政村(社区)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之一,村主任为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负责向村民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禁限用农(兽)药等知识。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科普活动,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会议宣传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营造社会参与、人人关心的氛围。
(二)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1.以源头整治为重点,加强对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全程监管。建立健全以投入品经营监管日志和经营诚信记载为主的投入品监管档案,推动投入品规范化经营,严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源头关。
2.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门店的巡查力度。严查、严打在蔬菜上违法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严查、严打人药兽用行为;严厉打击“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的违法使用和非法添加行为;加强农(兽)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落实兽药休药期制度,严防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
(三)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
1.鼓励生产者、专合社等主要生产基地配备农(兽)药残留速测设备,开展产品上市前自检;强化基地准出管理,对规模化种养殖基地农产品实行上市前农(兽)药残快速检测,检测合格的开具产地准出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
2.农产品生产者、专合社等新型生产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检员要加强对区生产基地做好质量管控工作、如实记载农产品生产记录和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认真开展对企业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和农产品上市前自律性检测,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农产品生产过程监管
1.进一步强化对农产品生产者、专合社、畜禽规模养殖场、水产养殖户生产过程监管,指导和督促种植养殖企业、专合组织完善生产记录记载、建立生产档案;加大巡查力度,对未建立生产档案或记载不完整、不真实的要限期整改、对没有限期整改的生产企业进行通报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2.建立农产品生产者、农民专合组织监管档案,重点载入监管日志、认证情况、检测结果以及不良行为等,探索开展农产品生产环节诚信体系建设。
3.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要求,以完善生产记录记载、严格产品检测、落实产地准出制度、加快“三品一标”认证力度,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积极申报产品认证,并将获证企业纳入追溯体系管理。
4.加强农(兽)药使用管理和技术指导,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规定、落实兽药休药期制度,严防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
5.建立完善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全面推动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建设,有序有效地配合推进农(水、畜)产品市场准入和产地准出制度。
(五)强化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加强舆情监测,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高度重视和及时核查媒体反映的问题。要科学研判信息,对不实、恶意炒作的舆情要主动科学应对,规范信息发布渠道和程序,要迅速采取控制措施,严防事件扩散,杜绝擅自发布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对监管巡查和抽样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若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疑似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要第一时间报告乡政府和相关部门,同时积极主动妥善处置。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乡政府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副组长,财政、农技、畜牧、卫生院、学校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吴世海、吕博文负责日常事务。各村(社区)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确保人员、经费、考核到位。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会议、QQ、微信等媒体作用,多渠道、多途径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倡导安全生产、放心消费,增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各村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本行业或本辖区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个人)的日常监管责任人,落实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认真做好本辖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
加强对(水、畜)农产品生产全过程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重点加强生产源头的监管,落实农产品标准化安全生产技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形成有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评价、激励和监督机制。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年度考核评议较差的村,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关于调整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
关于调整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根据省、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陈家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廖 飞 乡人民政府党委书记
副组长:朱 莉 乡人大主席(分管领导)
成 员:王 浩 财政所所长
吕博文 乡农技站站长
吴世海 乡畜牧站站长
罗洪林 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员
刘洪明 乡卫生院院长
杨术中 乡中心校校长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综合协调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大问题,制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解决农产品质量监管新情况、新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技站,由朱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农水产品组及畜牧食品组,由农技站吕博文同志任农、水产品组组长,负责种植业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畜牧站吴世海同志任畜牧食品组组长,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由罗洪林任食品药品组长,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