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关于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达标验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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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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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陈府发〔201853

  各村(社区):

  为确保全乡52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顺利迎接国家、省、市、区对我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评估验收,根据《关于预下达全区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土坯房改造)任务的通知》(达川住建发[2018]15)、《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和《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C级危房加固维修技术导则(试行)(川建村镇发[2013]124)、《达川区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标准》等规定和达川农房联席办[2018]15,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达标验收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和对象

  ()范围:全乡范围。

  ()对象:全乡所有已享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验收内容及标准

  ()验收内容

1.查看各村一户一档的建档情况。农户档案是否全面、真实、完整、准确(一户一档资料目录详见附件1)。乡规建办对建档资料做好指导工作。

  2.各村应积极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照片等,由乡扶贫办与乡规建办全面对接,做到四网合一。(《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四川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四网合一)。

  ()验收标准

1.质量标准。改造后的农房需符合基本建设要求,建筑面积适当、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未发现质量不合格现象。由乡人民政府,聘请有资质的监理机构和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监理单位全程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和督促工程进度,负责对农村危房改造进行质量、安全监管。房屋质量鉴定机构在房屋竣工验收后,应出具一式三份符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的房屋安全鉴定(评估)(对象户、乡镇、区住建局各一份)。全乡所有通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保障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必须具备房屋安全鉴定(评估)书,才能认定住房安全达标,区住建局在《贫困户脱贫达标认定书》上的住房安全有保障栏目才签字认可。

  2.面积标准。原则上1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

3.标识牌标准。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合格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在改造住房的显著位置悬挂农村危房改造户的标识牌,并在标识牌下方标注改造年度,统一尺寸为25cm*15cm。全家长期在外务工,一直无法取得联系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及采取投亲靠友、租房等采取其他安全保障方式的,原住房由乡人民政府统一悬挂尺寸为50cm*20cm闲置房标识牌(标识牌由乡人民政府统一制作)

  三、验收方式和步骤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质量达标验收,按照村初验、乡镇复验方法分步进行。

  ()村初验阶段。各村成立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初验组。组长由村支部书记、第一书记担任、由村主任、副主任、帮扶责任人为成员组成初验小组,逐户进行验收。一是对2016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户进行全面回头查、回头改,对危房改造安全仍不达标,要督促全面整改;二是对2018年度危房改造建房进度达不到要求的或存在维修不达标等问题的,要当场指出并督促立即整改,达到验收条件的,初验结束后由村委会书面报告乡人民政府申请验收。

  ()乡镇复验阶段。成立由包片领导为组长,驻村干部、乡规建办人员为成员的复验小组。一是对照各村20162017年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台账,逐户进行复查,对经整改后仍不达标,报乡脱贫攻坚办,严格追责;二是对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户进行乡镇复验。

  四、工作要求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是精准扶贫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各村要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认真、严格、细致地做好验收的各项工作。

  ()由乡扶贫办和乡规建办负责完成我乡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的达标认定,完善档案资料,完整、真实的提供佐证档案资料。

  ()各初验和复验小组成员要严格按照验收要求,实事求是地开展验收工作,做到相关数据、资料准确无误。坚决杜绝不讲原则、随意马虎、弄虚作假、谎报瞒报、重亲厚友等现象的发生。如在验收中出现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是精准扶贫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是检验考核我乡扶贫开发工作成效的主要指标之一。各村应定期开展后期监管工作,防止贫困户未达到脱贫目标前盲目攀比或负债进行扩建房屋而积贫、返贫。

  附件: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目录

  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2018529

  附件:

  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档案资料目录

  一、户主申请书(经本人申请签字、盖章、村娄签字益章审核)

  二、修房改造对象认定表(必须加盖区扶贫局公章)

  三、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

  四、乡、村危房改造公示照片

  五、农村危房改造公示结论表

  六、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七、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

  八、危房改造前、中、后照片

  九、质量安全巡查记录

  十、房屋安全鉴定(评估)

  十一、户主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印件,农户粮食直补卡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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