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陈府发〔2018〕51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我乡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扎实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战役,改善我乡农村环境质量,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探索建立适合我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和管理模式,对农业面源污染进行综合防治,控制和削减农业排污总量,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全面改善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保护和改善生产生活环境,确保农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开展农药化肥、农作物秸秆、畜禽(水产)养殖和污水、农村生活垃圾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开展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农药减量方面:根据病虫害发生危害的特点和预防控制的实际,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点在“控、替、精、统”四个字上下功夫。“控”,即控制病虫发生程度。“替”,即替代化学防治、高毒高残留农药和低效小型药械。“精”,即推行精准施药。“统”,即推行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化肥减量方面:大力推广测土配方四非技术,推行测、培、产、供、施一体化服务,实现化肥增量减效。着力推广有机肥,畜禽粪污施用还田、沼渣沼液还田、农作物秸秆还田,尽可能减少有机肥的浪费,改善土壤结构,培肥土壤地力。
(二)强力推进秸秆禁烧及综合防治工作。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各行政村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完善网格化监管制度。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方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各项综合利用技术落实,促进禁烧工作的顺利开展。各村、组成立秸秆禁烧巡查小组,在秸秆禁烧期各村组在本辖区内巡查,建立健全巡查台账,确保辖区无一例焚烧秸秆。
(三)开展农业废弃包装物的回收行动。开展废旧农膜集中清理捡拾活动,对全乡的废旧农膜进行集中清理,引导和动员广大农民主动清理残膜,积极联系交售废膜。本辖区内因农业生产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包括用塑料、玻璃等材料制作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等农药包装物。回收流程:①农药使用者→回收点→回收中心→集中处置;②种植大户或专业合作社→回收中心→集中处置;③农药使用者→农资门市经销商回收→回收中心→集中处置。
(四)加强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畜禽养殖方面:对辖区内养殖场严格落实“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措施,加快畜禽粪污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落实责任全面推进畜禽粪污采用生物发酵加工有机肥、沼气利用、粪便堆积发酵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水产养殖方面:严禁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渔药和渔饲料,包括氮肥、磷肥等无机肥以及未腐熟发酵的有机肥等。严禁一切肥水养鱼,水库、河道等公共水域不得进行任何有可能污染水体的养殖行为,原则上不得发包。对各养殖户要进行常态化的走访和检查,进行定期走访督导。
(五)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全面开展“五治”,重点对辖区内公路、河道、集中居住区、场镇周边环境卫生进行整治。重点加大对任河流域水源的保护及其附近的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做到及时清运,杜绝生活垃圾污染饮用水源现象发生,完善的农村环卫设施和农村保洁队伍。制定长效管理措施,建立健全乡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村民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升辖区内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六)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全乡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落实乡、村、社三级巡河制度,严格集中饮用水源的保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乡政府成立以由书记、乡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乡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林业、畜牧、环保、水管、国土、广播、财政所、农技等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各村(居)成立治理农村面源污染领导小组,村组层层落实责任,签订相应责任书,各村负责制定推进农村面源污染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推进节点,提出具体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大力宣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重要意义、法律法规、突出成果和先进典型,对不按要求实施面源污染治理和非法排污、使用高度、高残留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通过广播、板报、标语、会议等大力宣传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的政策法规、先进典型,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强化考核,严格追责。强化属地管理,各村要对自己辖区内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要求责任到人、责任到位,乡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村进行督察,对不按要求实施面源污染治理和非法排污、使用高度、高残留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或根据情况,将对村主要干部进行约谈,并要求立即整改。
附件:关于调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5日
附件:
关于调整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为了确保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经乡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调整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 廖 飞
副组长: 朱 莉 王滑翔 郑海浪 刘辉庆
成 员: 王 浩 吴让忠 林贤模 罗洪林
黄鲜明 吕博文 周林其 吴世海
李 林
领导到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吴让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