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陈委发〔2018〕61号
乡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乡爱卫工作领导,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不断提升我乡爱国卫生工作水平。经陈家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将《陈家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共同做好乡爱国卫生各项工作。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3日
陈家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部门工作职责
为加强我乡爱国卫生工作,提高全乡社会卫生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政府组织、群众参与、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方针,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实行成员部门分工负责制,各成员部门均应履行和完成以下职责任务:
一、共同职责
l、爱卫组织机构健全,有分管领导。专兼职人员,爱国卫生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总结,有相应的工作经费。
2、建立单位“门前五包”和内部卫生责任区长效管理制度,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卫生设施完善;积极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3、开展经常性的健康教育宣传及控烟禁烟活动,有健康教育专栏,公共场所有禁烟标志。
4、规范单位职工食堂管理,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各项设施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个人卫生良好。
5、积极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四害”密度符合国家标准。
6、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和重大节假日卫生活动;积极履行成员单位义务,积极配合乡爱卫办开展各项爱国卫生工作。
二、部门工作职责
(一)乡党政办
把爱国卫生、健康教育、重大疾病防治、乡容环境卫生及卫生基本建设等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使爱国卫生工作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协调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做好全乡爱国卫生活动、卫生乡镇宣传报道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倡导遵守社会卫生规范。
(二)乡卫生院
1、按照卫生乡镇标准,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和饮用水卫生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健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公共卫生建设,预防和控制重大疫情和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
2、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指导全乡各级。各部门做好社区、学校、行业的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医疗部门医疗、危险废弃物的贮存和管理,医源性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3、充分发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水质监测、除“四害”等职能作用。利用好健康教育项目经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卫生防病知识宣传、培训、知道和验收工作,有效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素质。
(三)乡中、小学
l、加强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中小学全面开设健康教育课,提高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和健康水平。
2、抓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开展农村学校饮用水安全卫水及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
(四)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1、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工作,为职工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2、监督各企业(单位)落实职工体检工作。
(五)派出所(渡市镇)
l、按照卫生乡镇标准,加强乡镇宠物管理工作。
2、对在爱国卫生管理、监督工作中发生的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做好相关的应急处理工作。
3、抓好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设施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治理、建筑物料运输管理等工作。
(六)乡财政所
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高必要的财力支持,将爱国卫生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安排有关爱国卫生事业专项经费,保证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农村改水、改厕等专项经费的足额落实并及时拨付。
(七)乡规划建设办公室
1、把乡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有计划的增添加和改善环卫设施配套建设;搞好建成区绿化规划。
2、公厕、环卫设施建设的规划符合卫生乡镇标准;抓好建筑工地管理,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要求,落实场镇建筑施工工地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3、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统一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等污染防治监督管理,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4、加强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防控,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场镇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监测。
(八)乡爱卫办
1、爱国卫生工作方面。健全爱卫会组织,协调各成员部门,开展爱国卫生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负责制定爱国卫生工作计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乡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改水、改厕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卫生科普知识,积极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社会卫生工作。组织落实本单位室内工作场所、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各相关单位开展控烟工作。
2、乡容环境卫生方面。组织实施有关乡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做到管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经费落实,管理规范。根据场镇总体规划,编制乡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乡容环境卫生工作,落实保洁制度及门前卫生责任管理制度。按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场、中转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
3、乡容秩序管理方面。做好场镇亮化、绿化、美化工作;加强乡容环境卫生监督、执法,落实乡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规范广告牌匾、扬尘治理。
(九)乡民政办
指导管理敬老院等社会福利性行业的卫生防病、健康教育和除“四害”工作,积极开展对沿街乞讨、残疾弱势群体人员的社会救助,综合治理环境不卫生、不文明行为,做好卫生、防病和保健工作。
(十)乡农技推广站
l、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全乡水资源,组织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并做好农村饮用水统计工作。
2、加强乡域河道及堤坝环境卫生管理,做好自来水水源地防护及自来水水质监测检验工作;与卫生等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防治工作。
3、组织开展农村灭鼠工作,加强对杀鼠剂、杀虫剂、激素等农用化学品生产、销售、使用的管理、保障种植业和养殖业的食品安全。
4、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卫生检疫防疫监管工作;会同卫生院搞好地方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等防治工作;开展农村改厕工作。
(十一)乡畜牧兽医站
加强动物疾病控制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抓好屠宰场所、畜禽养殖场所环境卫生治理,开展人畜共患疾病防治、寄生虫防治的宣传,保护农牧民身体健康。
(十二)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办公室
1、加强农贸市场、商业网点的卫生和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工作。杜绝:“三无”食品在市场上的流通;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五小”行业整治工作;加强烟草广告以及户外广告的监督管理。
2、加强对食品安全、化妆品、保健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卫生乡镇标准,开展食品生产、餐饮业整治活动、
(十三)乡林业站。
1、完善场镇绿化规划,使场镇绿化布局合理,功能齐全。
2、加强绿化建设与管理,确保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卫生乡镇标准。
3、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市政道路绿化养护工作。
4、组织落实体系健康教育和公共场所的控烟工作。
(十四)乡总工会、妇联、团委
组织开展健康知识教育,发的全市广大职工、妇女、青年和学生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增强文明卫生素质和自我保健力。
(十五)乡政府
1、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城乡环境整合治理条例》和市容环境、爱国卫生等方面的各项法规、制度;规划、部署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爱国卫生工作,健全爱卫组织机构网络。
2、加强辖区环境卫生建设,净化、绿化、美化环境,保证辖区和公共场所卫生清洁。组织开展巩固卫生创建成果专项治理活动,提高城市卫生整体水平。
3、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增强村(居)民文明卫生素质,合理提高场镇卫生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