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发〔2018〕35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部门):
经镇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18年度河市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2日
2018年度河市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结合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镇级所有单位(部门)(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七个方面构成: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建设情况;工作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主动报送信息工作情况;公开时效性;保密审查情况;年度报告公开情况。
三、考核方法
(一)及时报送。各单位将开展工作情况于次日以信息的形式报送至河市镇信息公开工作群(群号:628378371),并附现场图片1-2张(分辨率在800*600以上),每月至少报送2篇及以上。
(二)抽查。镇政府办公室、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将不定期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抽查。
(三)年终考评。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将按照《2018年度河市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见附件2),结合日常报送情况、考核对象自查自评与抽查的基础上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以百分制记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分9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分至89分为良好,70分至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组及时汇总各单位考核结果,按相关要求折算分数,对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每月进行通报表扬,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优先评优评奖;对工作开展滞后,影响河市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单位予以全镇通报批评,直管部门将抄送其主管单位。
(联系人:向小玲,联系电话:0818-5171008)
附件:1.2018 年度纳入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镇级单位(部门)名单
2.2018年度河市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1
2018年度纳入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镇级单位(部门)名单
镇党建办 镇财政所
镇计生办 镇人大办
镇扶贫办 镇安监所
镇监察室 镇信访办
镇民政办 镇妇联
镇治理办 镇综治办
镇林业站 镇文广站
镇交管办 镇规建办
镇农技站 水管站
畜牧站 船管站
食药所 河市派出所
河市国土所 司法所
地税所 河市工商所
中心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达川二中 中心小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