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函〔2018〕37号
达川区住建局:
杨玉梅代表在区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河市镇修建停车场美化河市镇的建议》(第119号)建议收悉。我镇为协办单位,现将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1.建议区住建局在规划项目审批过程中,将停车位指标作为重要指标,并高于其它区域,在合适区域规划专用停车场。
2.我镇也将积极探索,利用闲置土地建设临时停车场解决过渡阶段问题。建议住建局2018年在河市修建2个临时停车场。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8日
(联系人:河市镇人民政府余政江,电话 :18780880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