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关于印发《桥湾镇环境保护工作制度》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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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府发〔2018〕114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为推进桥湾镇环境保护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桥湾镇环境保护管理职责。经镇领导同意,现将《桥湾镇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6日   

桥湾镇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度

 

1、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全体干部群众都要认真、自觉学习、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正确看待和处理生产与保护环境之间的关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提倡企业清洁生产、循环利用,从源头上尽量消灭污染物,并认真执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把我镇建成环境优美的一流乡镇。

2、镇环保办全面负责本镇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环境状况,减少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间的工作。

3、镇环保办要重视防治"三废"污染,保护环境。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日常生产中去,实行生产环保一齐抓。

4、防止"三废"污染,实行"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所有造成环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企业都必须提出治理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实施。

5、对环保设施、设备等要认真管理,建立定期检查、维修和维修后验收制度,保证设备、设施完好,运转率达到考核指标要求。

6、凡新建、扩建、改造项目中的"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作所需资金、设备材料,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切实予以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排挤"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资金、设备、材料和人力等。

7、辖区内的企业要实现生产废水零排放,循环水车间要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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