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关于印发《2018年贫困村“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工作6月份任务清单》的通知
来源:麻柳镇
发布日期: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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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委发〔2018〕79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帮扶单位、第一书记:

    根据区委组织部《2018年度全区贫困村“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工作6月份工作清单》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将《2018年贫困村“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工作6月份任务清单的通知》印发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将任务办理落实。

    6月25日前,第一书记向乡党建办书面汇报完成情况。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


2018年葫芦乡贫困村“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工作 6月份任务清单

序号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个人)

完成时限

1

新任第一书记到岗到位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离任第一书记做好新任第一书记“传帮带”工作1个月过渡期结束后,对新任第一书记履职情况进行分析研判。

第一书记、乡党建办

76日前

2

更新完善“四川省脱贫攻坚第一书记”及“四川省脱贫攻坚‘六有’大数据平台”信息管理数据。

乡党建办、乡扶贫办

630日前

3

“七一”左右,第一书记讲一堂专题党课,驻村干部集中开展一次入户走访活动,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四川篇”,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提升群众认可度。

5+23+2”帮扶力量

76日前

4

对全乡干部驻村履职情况进行持续蹲点暗访督查,严查“搞形式”“走过场”“驻村不住村”“走读”等作风不实问题,提升帮扶工作时效。

乡纪委、党建办

628日前

5

驻村农技员(农业技术巡回服务小组)开展大春田间管理和防灾减灾技术培训。  

农技员(农业技术巡回小组)

628日前

6

5月份督查贫困村法律顾问、非贫困村法律服务巡回顾问团工作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整改。

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巡回顾问团)

628日前

7

 农信员按要求开展驻村履职工作

各农信员

6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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