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府发〔2018〕105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核工作的落实,确保复查考核顺利通过,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九岭镇“全国基层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复核工作领导小组和“九岭镇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九岭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鲁 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潘 飞 武装部长、副镇长
聂 炯 副镇长
成 员:曾义伟 财政所所长
蒲正波 计生办主任
李 仁 广播站站长
邹 伟 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卫生院,负责日常工作,由邹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九岭镇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潘 飞 武装部长、副镇长
副组长:邹 伟 卫生院院长
成 员:曾义伟 财政所所长
蒲正波 计生办主任
李 仁 广播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卫生院,由邹伟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达州市达川区九岭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