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府发〔2018〕69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公益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达川脱贫攻坚办〔2018〕50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认真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五四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
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区级各部门(单位):
为继续深入贯 彻落实党中央、省 、市、区“坚决 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 策部署,充分发挥就 业扶贫的作用,切实 做好我区农村贫困劳动力 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 工作,促进“有劳 动力的贫困户家庭至少一人就业”目标实现,根据《关于印发 22 个扶贫专项2018 年实施方案的 通知》(达川委办〔2018〕 26 号)中“贫困家庭技能培训和就 业促进扶贫专项 2018 年实施方 案”精神,进一步夯实就业扶贫工作,现就继续推进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贫困 村公 益性岗 位安 置及 享受补 贴对 象为 我区建 档立 卡贫困户在 劳动年龄内 (男 16—60 周 岁,女 16-50 周岁), 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家庭就业困难劳动者,大龄者优先。
二、开发数量及岗位设置
全区 142 个贫困村原则上每村至少开发 5 个以上辅助性公益性岗位,用于托底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每户限安置 1 人。岗位主要设置: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乡村道路维护、保洁保绿、社会治安协管、劳动保障协理、护林 绿化、地质灾害监测、环境 保护监 测和 其他公 益事项 等非 营利 性村级 公共 管理和 社会公益性服务辅助性公益性岗位。
三、开发原则及办法
贫困村公益性 岗位开发管理坚持 “乡镇主导、属地 负责、村级管理”的原 则,按照贫困村按 需设岗、以岗定员、 总量控制的方式进行,建立岗位救助、实名服务、动态监管长效机制。
四、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
按照《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实施 意见》( 达川府办 〔2016〕60 号)精神 ,贫困村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 300 元 /人.月的标准补贴。 贫困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服务期间离开公益性岗位实现再就业、自主创业或达到法定劳动年龄,自动中止服务协议的,以实际在公益性岗位服务的月数(不足 1 月的按 1 月计算)计发公益性岗位补贴。各贫困村必须按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履职情况按月支付岗位补贴。其补助资金
在区财政每年预算给各村的公共运行服务机制费用中统筹使用。
五、岗位管理
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公益性岗位的征集、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和审核。乡(镇)村两 级要建 立台账 ,记录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的认定、帮扶、退出等情况,完善公益性岗位服务档案备查,及时将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动态录入农村劳动力实名制数 据库,纳入 “一库五名单”制度体系中统筹 、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名单及人员增减变动情况需及时报区就业局备案。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达川区贫困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达川人社发〔2017〕271 号)执行。贫困 村公 益性岗 位是 政府 扶持贫 困劳 动力 就业增 收的 一种特殊帮扶措施,其性质不能等同于其他公益性岗位,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贫困村公益性岗位设置期限至 2020 年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 导。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开 发是充分发挥就业扶贫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之一,各乡镇(街道)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贫困家庭公益性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作为就业扶贫的重点任务来抓,各乡镇(街道)一把手要亲自抓落实,抓布置,抓督促,抓保障。确保贫困村公益性岗位务必在 6 月 15 日前开发并安置到位。
(二)细化工作安 排。各乡镇(街道)要建 立健全工作责任体系,落实固定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和分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并于 6 月 15 日前将《达川区贫困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纸质版加盖政府公章和电子版一并报区就业局。(联系人:区就业局就业指导股 田江,电话:2668782 QQ:1278011211)
(三)加强政策保 障。各乡镇、贫困村要做 好贫困村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 保障,确保补贴资金 按月支付。坚持“脱贫不脱政策”原则,各 贫困村对已开发安 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在 符合政策条件范围内不得随意增减或清退,不得随意克扣或拖欠被安置人员岗位补贴,持续巩固贫困村公益性岗位援助成果,真正发挥辅助性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发挥公益性岗位在助力脱贫增收中的作用,确保安置在公益性岗位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持续增收,稳定脱贫。对擅自解除公益性岗位的乡镇、贫困村,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强化对象精准。按照救急救难原则,优先安置大龄、残疾和家庭特别困难贫困劳动力就业,做到对象精准,精准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不能出现人岗不符、身份不符、超龄、顶岗现象发生,不得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甚至弄虚作假。切实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的信息采集、台账建立、数据录入、动态更新和资料报送等工作,杜绝因作风漂浮、粗心大意、脱离实际导致工作出现问题。
(五)强化考核监督。对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安置工作,区脱贫攻 坚领导 小组 将纳入 全区脱 贫攻 坚常 态化督 查, 实行典 型通报、综合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坚持公开、公正、公正、精准的原则,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确保 政策落 实,真正惠民。
七、其他事项
2018 年拟退出的31个贫困村和以前年度退出贫困尚未开发公益性岗位的贫困村,在2018年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其岗位补贴自2018年开发岗位的当月起执行。 2017年度已经开发的86个贫困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继续发放,不再新增,需动态更换的,将变动情况及时报区就业局备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从实际情况出发,鼓励非贫困村开发农村贫困劳动力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切实帮扶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