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委发〔2018〕36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确保我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提档升级,经镇党委、政府办公会同意,成立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 长:张伟
副组长:唐永峰 黎晓燕
成 员:何六久 周光芳 杨贵忠 胡清刚 秦春霞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镇级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由黎晓燕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杨军、周晓楠负责日常工作,工作各司其职,怠慢工作将进行追责。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