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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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委发〔2018〕33号


2017年,达川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排名全省160位,在达州市排名倒数第二位,景市镇排名全区41位,形势是非常严峻的。为切实做好景市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努力提升群众对我镇党风廉政建设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开展时间

为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整体升位,市委、市政府从今年开始,每年上半年对全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今年5月至7月开展测评;8月至9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落实;10月,市上进行跟踪回访,迎接省上测评。

二、开展内容

(一)强化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主要对年龄在18至70岁的公民从党风廉政建设重视度、遏制度、信心度、廉洁度四个方面(各占25分)进行打分,各村(社区)要将相关会议精神传达落实到位,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讲稿”;要利用标语、会议、“村村响”喇叭及每月开展的“民情户户通”大走访工作,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民调电话“028-12340”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调查内容的宣传,确保群众对“028-12340”民调电话知晓率100%,接听率100%,回答问题率100%,满意率100%,干部评价上不丢分。

(二)强化问题化解。全镇干部职工要利用扶贫帮扶、民情走访,积极宣讲党的政策,集中排查存在的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和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提升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对每月“民情户户通”走访收集的问题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耐心细致解释,要尽力疏导群众怨气,减少负面评价。

(三)深化村务公开。各村(社区)要及时做好党务、财务、村务的公开,特别是扶贫领域、低保、财务、惠民、公益性事业、公共服务事项、基层组织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四)改进工作作风。群众最痛恨的就是干部腐败,对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微腐败问题,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四风”问题,镇纪委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惩治腐败,绝不姑息。对“事难办”的现象,镇党委政府将坚决打击,“零容忍”。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赢取群众的支持和认可,让群众客观、真实的评价我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工作要求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实施,对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不力,民调问题较多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镇纪委进行约谈;对出现违纪违法和不正之风长期蔓延的单位和个人,镇纪委绝不姑息,一查到底。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委员会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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