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关于重新核定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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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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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府发〔2018〕54号

 

各村民委员会、镇级相关部门:

根据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关于重新核定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及时组织开展2015年—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全镇各村按照核查内容及时组织了核查,根据核查出的问题和市审计组反馈的问题,按照自查自纠原则,现就重新核定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相关事宜做如下要求:

严格补贴对象: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补贴对象为“对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进行补贴,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的要求,各村要立即纠正不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户名、身份证号码、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严格面积申报核实:各村要按照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审计组反馈核查的情况,重新核定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对不符合条件的补贴面积,要坚决予以排除,对重新核定的补贴面积的真实性负责。

 1.面积确定:不再补贴的排除面积有: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各地要将这部分面积排除补贴范围,特别是各地已经建成的现代农业园区、设施栽培果园等须按规定调减补贴面积。特别是没有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下户的集体耕地不能纳入补贴范围。

2.报送时间:各村要在6月1日前将重新核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表交镇农技站,要求做到户主姓名、享受补贴人数、身份证号码(18位数)、银行账号准确无误。

3.公示审查:镇农技站收到各村重新核定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分户表录入后重新打印以村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照片远景和近景各一张。公示无异议后补贴面积要经3名以上社员代表、村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承诺公示无异议后将补贴面积花名册和承诺书上报到镇农技站存档。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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