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委发〔2018〕85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决策部署,严厉查处“村霸”、宗族势力干扰村务、黑恶势力活动猖獗等行为,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村霸”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村霸”现象做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暨宣传舆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正在深入开展的脱贫攻坚,集中时间和力量,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对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破坏治安稳定,侵蚀基层政权、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村霸”和宗族、宗派黑恶势力开展专项整治。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六种人”:
1、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基层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的;
2、欺压村民百姓,强拿强要、随意殴打、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的;
3、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工程建设、农产品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
4、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的;
5、依仗农村宗族势力,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的;
6、严重破坏和干扰环境保护、脱贫攻坚工作,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镇“村霸”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至12月底前基本结束,各阶段任务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方案(2018年5月31日前)
各村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详细周密的专项整治方案,对专项整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
(二)全面排查摸底,认真分析研判(2018年6月1日至8月31日)
一是全面排查。全镇要组织力量,根据整治重点,采取召开座谈会、进村入户、个别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深入细致排查,广泛听取意见,收集本地“村霸”线索和情况,列出清单。
二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要采取公开举报电话(0818-3685105)、设立举报箱、密切关注网情舆情等方式,做好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受理工作。
三是把握工作重点。对村情复杂、组织涣散、管理薄弱、上访问题突出的重点村、难点村,要建立台账,重点掌握,重点管控。
四是认真分析研判。对排查及群众举报的线索,要认真分析研判,严格区分“村霸”问题和工作作风问题,防止简单化、杜绝“一刀切”。
(三)集中整治(201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一是建立“村霸”问题专办制度,坚持有访必接、有报必查,露头必打的原则,对排查出的“村霸”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做到依法打击,绝不手软。凡情节具体,线索清楚的,要依法整治,限时办结。对工作作风简单粗野的村干部,要加强教育,促其改正,屡教不改的通过有关程序予以撤换;对确属“村霸”的村干部,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是建立镇领导包村联系制度。对排查出的“村霸”问题。每个问题确定一名镇领导直接包村联系指导,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对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的村,要有针对性地派驻工作组进行整治。
(四)总结阶段(2018年11月1日至12月底前)
12月底前,各村要认真总结,形成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整治“村霸”问题的情况报告及典型案例,报镇党委。
四、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的发展稳定,事关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各村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村霸”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做好统筹协调。要统筹协调各部门,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形成高压态势。镇党委牵头总抓,着力在解决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突出问题上动真格、见实效;纪检、民政、司法、派出所要各司其职,做好专项整顿。
(三)强化督查指导。定期召开会议,了解掌握全镇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各村要定期向镇党委汇报整治工作情况。
(四)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公示栏、黑板报、微信等形式,广泛开展“村霸”整治工作宣传,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党员群众与不法行为、不良现象作斗争。
五、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村霸”和宗族、宗派黑恶势力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黎昌瓒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尹修刚 党委副书记、镇长
潘 梅 党委副书记
成 员:李江山 镇人大主席、镇武装部部长
瞿传平 镇纪委书记
谭祖喜 副镇长
吴 琼 副镇长
牟红梅 组织委员
谢林成 镇派出所所长
易荣成 镇财政所所长
赵相荣 党政综合办主任
侯 勇 民政办负责人
各村书记、主任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委员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