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委发〔2018〕126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为确保全镇贫困户识别精准、退出精准,摸清目前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度,根据达川脱贫攻坚办【2018】45号《关于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核查和群众认可度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核查和群众认可度摸底调查工作(以下分别简称核查、摸底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和摸底调查时间:5月18日至6月5日
二、核查和摸底调查范围
1.全镇所有贫困户(包括整户外出贫困户)。
2.全镇所有非贫困户(包括整户外出农户)。
三、核查和摸底调查内容
(一)贫困户精准识别情况
对所有非贫困户逐户核查,看是否有未达到“两不愁、三保障”(“一超六有”,下同)标准的情况,以此核查是否存在漏评。
对所有贫困户(含已脱贫户)逐户核查,看其中有无家庭实际生活状况明显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以此核查是否存在错评。
(二)贫困户精准退出情况
对所有已脱贫户逐户核查“两不愁、三保障”达标情况,看脱贫户脱贫质量高不高,是否能稳定脱贫,以此核查是否存在错退。
(三)贫困户和非贫困户认可度情况。
逐户走访调查了解所有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对脱贫攻坚工作是否认可,以此核查所有贫困户和非贫困户认可度情况。
四、核查和摸底调查方法
1.本次开展的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核查工作按照区脱贫办《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回头查”、“回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脱贫攻坚办〔2017〕28号)文件相关要求执行。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在开展核查和摸底调查工作前,要认真学习领会此文件精神。
2.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村(社区)、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参加本次核查和摸底调查工作。各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民情户户通”非贫困户联系人要与入户调查人员一道共同做好核查和摸底调查工作,确保核查和摸底调查工作真实、准确、无误。
3. 各村(社区)对“两不愁、三保障”某项达标标准政策和要求不了解或存在疑问的,可向相应镇级驻村领导咨询。镇级驻村领导要明确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策解释和接收村(社区)上报的未达标项花名册。(名单附后)
4.对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开展认可度摸底调查时,因有本地干部在场,群众不一定说实话,因此,在群众说“认可”时,要注意观察其是否说的真心话,并请其说出“认可”的理由和原因。凡是群众说“认可”时态度不坚决、闪烁其辞、表情勉强、口是心非者,要据情判定为“基本认可”或“不认可”。
5.建立达川区福善镇“两不愁、三保障”未达标和群众认可度预警台账。凡是在今年7月底前不能稳定达到“两不愁、三保障”的,要纳入“两不愁、三保障”未达标预警台账管理。凡是群众认可度判定为“基本认可”或“不认可的,要纳入群众认可度预警台账管理。凡是未纳入此两本预警台账管理的人员,将视为分别达到了“两不愁、三保障”标准、认可脱贫攻坚工作,镇上将这部分人员作为明察暗访的重点对象。
6.核查和摸底调查工作可与正在开展的“深化‘民情户户通’开展‘民情大走访、民诉大化解、民生大改善’主题活动”相结合。
五、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关于非贫困户未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问题
1.对于未达标项,可在今年9月底前通过对标补短方式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不纳入贫困户范围,并由各村将未达标户花名册及时分项送镇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乡镇(街道)指挥部)负责组织补短,确保其能稳定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
2.对于未达标项,在今年9月底前使用所有办法都无法通过对标补短方式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由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按照贫困户识别程序,纳入贫困户范围,并将名册上报区脱贫办和区级有关部门。待国家子系统开放后,及时纳入贫困户序列。
3.在核查和摸底调查工作中,要重点关注非贫困户中的房屋破烂户、饮水困难户、低保户、残疾人户、重大疾病户、分散供养五保户、独居老人户、无劳动力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是否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是否应该纳入贫困户范围。
4.对经镇党委政府审批同意的新增贫困户,各村各单位要及时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和措施。镇扶贫办牵头及时落实帮扶责任人,并督促帮扶责任人认真开展帮扶工作。
5.对新增的贫困户,今年不能实现稳定脱贫的,各地不能纳入今年预脱贫户名单。
(二)关于已脱贫户未达到“两不愁、三保障”的问题
1.对于未达标项,可在今年9月底前通过对标补短方式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不作返贫处理,由各村及时分项送镇指挥部将未达标户花名册负责组织补短,确保其能稳定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实现稳定脱贫。
2.对于未达标项,在9月底前使用所有办法都无法通过补短方式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可按返贫处理,请乡镇(街道)在子系统和“六有”系统标注为“返贫”,并将名册上报区脱贫办备案。同时,由乡镇(街道)指挥部将未达标户花名册及时分项送相应区级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补短,确保其能稳定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
3.对于有未达标项的脱贫户,若按返贫处理,该户必须按照贫困户识别程序和要求进行重新识别(只可减少贫困户识别环节中的比对环节)。
4.脱贫户返贫,将影响该地往年减贫目标任务的完成,因此,各地必须认真对待、慎重进行、严格把关。为此,对有未达标项的脱贫户原则上采取对标补短方式使其达到稳定脱贫标准,一般不按返贫处理。一些地方确有脱贫户返贫的,原则上该地返贫多少人,2018年减贫任务就相应增加多少人,以确保该地往年减贫目标任务完成。
(三)关于错评为贫困户的问题
1.对于明显不符合贫困户条件,尤其是群众意见较大的,一律予以清退。
2.对于清退人员,要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参会人员要签字确认会议结果。
3.对清退人员要公开、公示,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
4.对于清退不符合条件贫困户,既要坚持条件,又要慎重进行。坚决防止将一些符合或基本符合贫困户条件的贫困户清退出去,严防因草率清退、错误清退而产生漏评问题。
5.清退人员花名册由乡镇(街道)指挥部及时交区脱贫办。
(四)关于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基本认可、不认可的问题
对脱贫攻坚工作基本认可、不认可的群众,各村要摸清原因、找准症结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和情绪,使其真心认可脱贫攻坚工作。
(五)关于本次核查工作结束后,仍有个别非贫困户和已脱贫户出现未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问题
本次核查工作结束后,如有个别非贫困户和已脱贫户家庭出现重大变故,不能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可按照本文件以上方法处理。在短时间内能及时对标补短的,由各村将未达标户花名册及时分项送镇指挥部负责组织补短,确保其能稳定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在短时间内使用所有办法都不能及时对标补短的,由镇党委、政府分别按照贫困户识别程序纳入贫困户范围、作返贫处理。
(六)关于解决对标补短、新增贫困户、已脱贫户作返贫处理所需资金的问题
因对标补短、新增贫困户、已脱贫户作返贫处理需增加的资金,首先由区级牵头部门在上级相应资金中解决,不足部分报区委、区政府专题研究解决。
六、组织领导
(一)精心组织。本次开展的贫困户精准识别、精准退出核查工作,不是对我镇已开展的贫困户识别、贫困户退出工作推倒重来,而是通过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开展核查工作,看各村还有没有漏评、错评、错退(指将未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户验收为脱贫户)、错误清退(指将符合贫困户条件的贫困户清退出贫困户序列)的情况。那些群众意见大、问题集中、信访量大、认可度低的地方,尤其要注意通过本次扎实有效的核查和摸底调查工作,正本清源、化解矛盾和问题,提高本地干部群众对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度。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帮扶单位要对本次核查和摸底调查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力量,保障工作条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核查和摸底调查工作。
(二)明确职责。镇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督导本镇的核查和摸底调查工作,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帮扶单位要服从安排,积极主动参与。镇指挥长对本镇核查和摸底调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总责,承担领导责任;各村(社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村(社区)核查和摸底调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第一责任;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和“民情户户通”非贫困户联系人要对所帮扶的贫困户、联系的非贫困户核查和摸底调查工作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直接责任;调查人员对所调查对象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直接责任。对出现贫困户漏评、脱贫户错退,是因村核查不准,没有及时将未达标户花名册报镇指挥部组织补短造成的,属于该村责任,村报了未达标户花名册,是镇指挥部未及时组织开展对标补短工作造成的,属于镇指挥部的责任。
(三)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注意把握工作节奏,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开展核查和摸底调查工作,并及时将相关表册报送镇脱贫办。
(四)严格责任追究。此次核查和摸底调查工作结束后,仍发现有漏评、错评、错退、错误清退的,该村党政负责人在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大会或全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该村党政主要负责人,除在全镇脱贫攻坚工作大会或全镇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讨外,镇纪委监委并启动问责追责程序;其他责任人员除在本单位作公开检讨外,由镇纪委监委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责任追究。所有处理结果都要在全镇进行公开通报。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福善镇委员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