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和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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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府发〔2018〕112号

 

达川区桥湾镇各村河长办公室:

按照省上要求,现将《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和信息报送制度》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1日

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和信息报送制度

 

为加强河长制工作信息共享和信息报送的规范管理,促进信息工作安全可靠、互联互通、突出重点、及时高效,特制定本办法。

一、主要内容

(一)工作动态信息。

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河长办公室各成员工作信息;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信息;上级重点督办事项的处理信息;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信息;“一河一策”管理保护重点工作推进信息;河流管理和保护工作中的特色、亮点工作信息;工作推进中的建议意见信息等。

(二)基础数据信息。

主要涵盖河流地理位置、河道状况、集雨面积、水资源总量、水文特性、涉河建筑物、取水工程、排污口位置、重要断面水质、主要污染物、流域内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情况、水域岸线使用情况、分级河长名录等重要基础信息。

二、信息报送

(一)报送程序。

河长制工作信息归口河长制办公室统一管理,实行逐级报送。

(二)报送方式。

1.重点工作信息。

镇级河长联络员、村级河长制办公室每月20日前将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报镇河长制办公室;每年12月10日前,各村河长办公室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镇河长办公室。

2.工作动态信息。

镇河长办公室各成员、各村河长制办公室应将重要的政务信息、工作部署、工作举措、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报送镇河长制办公室。涉密信息的报送,应遵守保密规定。

(三)信息审批流程。

对外报送或公布的信息,须经镇级河长联络员或镇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审签,重要信息需报经镇河长办公室主任审定签发。

三、信息公开

(一)信息公开内容。

1.公告重大决策部署。

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要制度等重要信息应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上进行公告。

2.公告河长名单。

河长名单应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公告采取下管一级的方式进行,即镇河长办公室负责公告镇、村两级河长。河长名单如因工作调整等原因变更的,应及时在当地主要媒体上更新。

3.设立河长公示牌。

各村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所辖河流岸边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公示牌的主要内容包括:河道名称,各级河长姓名、职务,管护起点、终点,联络员,河长职责,整治目标,监督电话,河流示意图,公示牌编号等信息。公示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增加,但区域境内公示牌的内容、格式、样式应相对统一,以保证公示的规范性、严肃性。

(二)信息公开管理。

1.对收集的工作信息、工作简报进行整理、编辑后,及时通过区河长制办户网站或其他方式进行公开。

2.镇河长办公室各村在向媒体公开涉及河长制工作的重大事项信息前,应镇河长制办公室沟通。

四、激励与追究

(一)考核激励。

镇河长制办公室对信息采用情况定期统计,并向区河长办公室上报、各村河长办公室上报镇河长办公室,使用结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对信息共享和报送工作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村、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二)责任追究。

严肃信息共享与报送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信息管理规定。在信息共享和报送工作中出现错报、漏报、瞒报、谎报等情节并产生严重后果及重大舆情事件或造成工作被动;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影响;因违反规定擅自对外共享、发布和报送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单位或个人,将被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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