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关于教育脱贫“控辍保学”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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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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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委发〔2018〕84号

 

各支部、村(居)委会;中学、小学;镇级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强全镇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在全镇初步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学校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控辍保学”良好局面,确保不让每一个孩子能顺利完成学业,实现脱贫奔小康的目的,现结合我镇控辍保学工作的实际,现将我镇《教育脱贫“控辍保学”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方针,采取依法治辍、以情劝学、以资助学以及转变教育观念、改革教学方法、改善社会、学校、家庭、教师、学生等相互之间的关系,以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为指针,以实现“一个都不能少”为理想目标,持之以恒地抓好控辍保学工作,进而全面实现我镇教育脱贫目标,斩断穷根,共奔小康。

二、工作目标:零辍学

三、领导小组:

组  长:王劲松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晓明   镇长;

        陈良春   镇分管教育副镇长;

成  员:李贵芳   镇人大主席;

        余  刚   镇党委副书记;

        覃  建   镇纪委书记;

        刘远程   渡市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邓海成   渡市初中党支部书记、校长;

        各村(社区)书记、直属单位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具体措施与办法

(一)落实责任,完善管理制度

实行“双线”四层控辍承包责任制,即镇政府与村、村与村民为一线,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家长、家长与学生为一线,层层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实行“四包一保六到位”措施,即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校长包校、教师包学生,确保学生人人到校学习,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执法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时间到位。建立健全教育脱贫督导评估制度,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和“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方针,认真做好评估验收工作及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的评估考核。

定期召开控辍保学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交流经验,推广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单位和个人。对控辍工作不力,辍学率超过省、市、区规定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在综合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或工作严重失职,出现因辍学而影响脱贫攻坚工作的单位,将报纪委严格问责。

(二)2018年5月确定作为渡市镇“控辍保学活动月”

为确保本次核查学生就读信息工作能顺利完成,经渡市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5月为“控辍保学”月,请各村、各帮扶责任人配合中小学认真开展检查登记工作,确保核查工作如期高质量完成。

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要充分利用会议、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控辍保学”工作的宣传力度,宣传先进与曝光落后齐头并进;学校则通过召开会议、主题班会、走访核查、设专题专栏等形式,加大对政策宣传力度,转变群众接受教育的观念,真正让家长和学生认识到“富不学习,富不长远;穷不学习,穷根不断”的道理;对那些法律意识淡薄,经反复宣传教育劝说无效的学生家长依法进行处罚,加大实施依法控辍工作的力度;各村委会、街道社区、镇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干部,是本村(社)、社区、单位辖区内适龄段人口就读信息或务工信息的提供责任人,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学生就读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控辍保学具体措施

1.3—22周岁人口就读信息摸底。

(1)派出所提供3—22周岁人口基本信息。派出所必须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凡应提供未提供造成辍学信息无法核查的,由派出所负责。

(2)中小学负责提供在本镇就读的学生(含幼儿园)就读信息。凡本镇学校就读学生信息有误的,由相关学校负责。学校要建立控辍保学组织机构,健全《辍学报告制》、《家访制》、《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以保障控辍保学的顺利实施。

(3)各村(社区)书记、直属单位及镇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控辍保学”信息核查第一责任人,必须保证提供的信息的真实、完整、有效。

2. 核查分工:本次学生就读信息核查由渡市初中和渡市小学牵头组织实施,各村(社区)、直属单位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

渡市小学负责本次控辍保学信息核查情况的汇总和据实上报。

3.各村(社区)、镇级相关单位及相关部门需提供的信息有:

适龄阶段孩子信息包括:监护人姓名、联系电话、就读学校(具体的到省、市、县(区)、乡镇、学校、年级、班),学籍号,是否建档立卡贫困户、是否残疾、是否住校、是否享受相关资助、是否辍学。如果辍学需要弄清原因及去向(注明省、市、县、乡镇、父母务工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4.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教育脱贫执法力度,给不按时入学或中途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发《限期入学通知书》,给予仍不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发《行政处罚通知》,或由司法部门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对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做工、经商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劳动、司法部门依法处罚。

四、责任追究

本次适龄人口就学信息核查,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一环,各村(社区)、直属单位及镇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确保每个孩子不因贫困辍学,务必实现“零辍学”。

凡因为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或推诿或推卸责任,或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具体、不完整的无效信息,导致本次核查工作不能按期完成,或导致“零辍学”工作目标无法实现的,或影响脱贫攻坚工作的,镇纪委将按照脱贫攻坚追责问责办法,严格问责。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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