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委发〔2018〕35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2017年,各村在脱贫攻坚方面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赢得了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为进一步激发各村及广大干部群众投身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经亭子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在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予以表扬,并对获得一等奖的先进集体补助工作经费3万元,对获得二等奖的先进集体补助工作经费2万元,对获得三等奖的先进集体补助工作经费1万元。对在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扶贫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村及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按照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创新工作思路,增添工作举措,提高工作质量,为打赢脱贫奔康攻坚战建成幸福美丽亭子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亭子镇2017年度脱贫攻坚先进集体、扶贫先进个人名单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亭子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