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关于狂犬病防控应急预案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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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府发[2018]56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单位和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镇狂犬病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镇政府成立双庙镇狂犬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卫生院、镇畜牧站、驻镇民警、镇广播站、镇财政所为成员。镇狂犬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狂防办,办公室主任由兽医站站长兼任,负责日常事务。

(二)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全镇狂犬病疫情控制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工作,视疫情情况及时报请区狂防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三)成员单位职责

镇卫生院 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和免疫注射;犬伤患者的伤口处理、病人救治、疫情统计、监测,做好狂犬病病人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血清学监测;开展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在狂犬病疫情发生后,具体确定疫点周边半径3公里区域内的犬类捕杀、紧急强制免疫范围报区政府批准。

兽医站 负责兽用狂犬病疫苗的供应,对城镇准养犬只进行预防注射、挂牌,发放《免疫证》;负责登记、统计养犬数量及犬只变动情况,开展动物带毒情况调查研究;负责犬的免疫、犬及其产品的检疫和管理,兽用狂犬病疫苗血清学、安全性检测;负责家畜狂犬病疫情统计、监测、犬伤家畜登记报告,对捕杀的犬类及患狂犬病死亡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

派出所 负责辖区内养犬的管理,处理违章养犬,捕杀病犬、恶犬、野犬,查处拒绝、阻碍狂犬病防控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案件;协助我镇各村(社区)犬只捕杀工作;负责狂犬病病人的强制隔离治疗和死亡后尸体强制火化;负责维护收治狂犬病病人医疗机构的正常工作秩序。

广播站 负责做好狂犬病预防知识的媒体公益宣传工作。

财政所 负责全镇狂犬病防制经费和医疗救助经费的预算落实。

二、应急措施

1、凡辖区内出现恶犬伤人,各村(居)领导小组应第一时间报告镇狂防办,并及时组织专业打狗队对犬只进行捕杀。

2、由上级组织签订为狂犬病疫情后,应立即对疫点周边半径3公里区域内犬类捕杀。

3、对犬伤患者及时送镇卫生院,按规定疫苗、规定程序进行预治和接种。

 

 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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