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关于“达川区环保局关于加强达州市南国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日常巡查工作的函”的复函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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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翠办函〔2018〕86号

达州市达川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1日翠屏街道办事处收到贵局关于加强达州市南国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日常巡查工作的函(达川环函〔2018〕58号),我办高度重视并采取如下工作措施:

1.根据《达州市达川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达川府办函〔2016〕3号)继续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翠屏环保所及时安排金华社区环保四级网格员进行日常巡查工作,并做好巡查台账。

2.复函达川区环保局,请求主管部门及时解决问题。根据目前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定,街道办事处未配备这方面的专业人才,更无行政执法权,我办无法责令该企业转运搬迁储存在厂内剩余印染污泥、涂料废物。我办及该企业所在社区也多次派员到该企业口头通知其处理污泥,无任何效果。故请贵局或贵局组织政府其他专业管理部门依法依规落实,使达州市南国纺织印染有限公司的印染污泥和涂料废物及时搬迁出翠屏街道范围,并得到无害化处理,我办大力协助。

特此复函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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