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关于落实2018年度畜禽圈舍“大消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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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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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府发〔2018〕24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有关部门:

    为了扎实做好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根据区政府和乡人民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扎实开展2018年度畜禽圈舍“大消毒”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消毒工作总体要求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两统一、两集中、两规范”(即:统一药物、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规范技术规程、行为准则)的要求,对全乡养殖圈舍、屠宰场、交易市场开展全覆盖、地毯式消毒。

    二、人员组成和分工

    1、农村养殖户圈舍,公路沿线、边界接壤等区域由村委组织组长负责消毒;

    2、社区养殖区域由社区组织人员负责开展消毒。

    3、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按程序消毒;

    4、定点屠宰场、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市场乡畜牧兽医站组织人员负责开展消毒。

    三、时间安排

    消杀时间:春季为2018年3月1日—4月20日;秋季为2018年9月1日—10月22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畜牧兽医站负责“大消毒”的技术指导;各村、社区要组建好消毒队伍,确保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严格程序,规范消毒

    消毒前,各村、社区要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认真搞好环境污染清除;提前通知养殖户先将畜禽的垫料、粪尿、杂物等进行清除、清扫、冲洗,然后再喷洒消毒液;技术人员要科学指导配制消毒药品的浓度,正确使用消毒方法,做到科学、有效、安全消毒,切忌只注形式、不讲效果、走过场。

    (三)加强督查,确保实效

    在集中行动期间,乡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将组织人员深入到各村、社检查督导消毒灭源工作。以确保全乡集中消毒灭源工作取得实效。

    (四)各村(居)委会、乡级相关部门在消毒期间保存好影像资料,并上传于政府办,以备检查。

    (五)认真做好消毒花名册登记工作。

    特此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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