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府发〔2018〕20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有关部门:
为确保葫芦乡清静无疫和动物卫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市、区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指挥部的总要求,现就进一步抓好引进动物监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今年以来,随着国家扶贫政策的逐步落实以及畜牧市场价格上扬,辖区内新建养殖场、精准扶贫户及项目实施户跨区域引进动物补栏的意向十分强烈;特别是比邻乡镇近期出现了两起因擅自引进动物而发生的不良影响,给养殖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给全乡动物卫生监管和疫病防控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进一步抓好引进动物监管工作,是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是维护公共卫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各村 (居)委会和相关部门一定要克服麻痹思想,正确把握重大动物疫情形势,清醒认识引进动物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急行动、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把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1、强化养殖场(户、小区)动物监管力度,定期对本村区域内动物养殖情况进行普查统计,积极配合乡畜牧兽医站做好辖区引进动物监管工作。
2、坚持集中排查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原则,各村要统筹安排,积极发动群众对辖区内有意向或已跨区域引进动物的养殖场和养殖户进行举报和投诉,尽快组织拉网式排查,做到全天候监管;若发现有擅自引进动物的要及时向乡政府和乡畜牧兽医站报告,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3、对引进动物监管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各村(居)委会主任是本辖区内引进动物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各组组长对辖区有意向引进动物和新建养猪场业主进行排查、疏导;督促广大养殖户依法引入动物,科学养殖。乡畜牧兽医站对业主提出引进动物申请要认真对待,对依法引进动物实行落地监管。
三、强化措施,有效防控
(一)加大宣传力度
1、要扩大宣传范围。要将有意向从事养殖业的建卡贫困户、适度规模养殖户、项目实施户及养殖业主纳入宣传范围。
2、要拓宽宣传形式。通过书写标语、发放传单、现场指导(说教)、手机短信、网络媒介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
3、要丰富宣传内容。积极宣传引进动物的法律法规和非法引进动物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严格申报审批程序、严禁跨区域擅自引进动物;重点宣传区人民政府关于引进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捕杀后不予补贴的政策规定
(二)强化监管
引进动物到达目的地后,由各村委积极配合乡畜牧兽医站监督货主按要求对动物进行隔离观察,详细记录观察、检验(检疫)结果,并督促货主做好隔离场所的定期消毒工作;同时加强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工作。
四、严肃工作纪律
对引进动物监管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辖区负责制、三包(乡包村、村包社、社包户)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对组织、宣传不力、安排不落实的各村委负责人及其他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进行问责处理;对因工作不实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年终目标考核。
特此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