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石委发〔2018〕112号
各村党支部、镇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组织部印发的《2018全区贫困村“ 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工作5月份任务清单》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18年石桥镇贫困村“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工作5月份任务清单》印发你们,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委员会
2018年5月11日
2018年石桥镇贫困村“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工作5月份任务清单
序号 | 具体内容 |
责任单位(个人) |
完成时限 |
1 | 发放《驻村帮扶工作手册》,指导驻村工作组成员如实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做好痕迹管理。 |
镇扶贫办 |
5月10日前 |
2 |
积极稳妥推进贫困村第一书记轮换调整工作,指导新旧第一书记做好工作交接、“传帮带”工作,督导新任第一书记到岗到位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
镇党委、第一书记 |
5月30日前 |
3 | 抓好大春生产农业技术培训;做好驻村农技员(农业技术巡回服务小组)日常工作管理,每月按时统计上报《四川省农业产业技术扶贫工作统计表》。 | 镇扶贫办(农业技 术巡回服务小组) | 5月30日前 |
4 | 做好脱贫攻坚“四合一”相关资料核实填写工作 | 第一书记、 各帮扶责任人 | 5月18日前 |
5 | 督查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巡回顾问团)到村开展实地服务情况。
| 镇司法所 | 5月30日前 |
6 | 督查农信员驻村履职情况。 | 石桥农商银行 | 5月30日前 |
7 | 组织召开镇级帮扶力量协调小组联席会议。 | 镇帮扶力量协调小组办公室 | 5月30日前 |
8 | 对照《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达川脱贫攻坚办〔2018〕41号)要求,对三大类22个具体问题的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于5月25日前书面报告区委组织部。 | 镇纪委 | 5月25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