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关于印发《2018年石桥镇贫困村“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工作5月份任务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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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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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石委发〔2018〕112号

 

各村党支部、镇级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组织部印发的《2018全区贫困村“ 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工作5月份任务清单》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2018年石桥镇贫困村“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工作5月份任务清单》印发你们,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委员会

                                 2018年5月11日

 

 2018年石桥镇贫困村“5+2”和非贫困村“3+2”帮扶工作5月份任务清单

序号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个人)

 

完成时限

1

发放《驻村帮扶工作手册》,指导驻村工作组成员如实记录工作开展情况,做好痕迹管理。

 

镇扶贫办

 

510日前

2

 

积极稳妥推进贫困村第一书记轮换调整工作,指导新旧第一书记做好工作交接、传帮带工作,督导新任第一书记到岗到位开展驻村帮扶工作。

 

镇党委、第一书记

 

530日前

3

抓好大春生产农业技术培训;做好驻村农技员(农业技术巡回服务小组)日常工作管理,每月按时统计上报《四川省农业产业技术扶贫工作统计表》。

镇扶贫办(农业技 术巡回服务小组)

530日前

4

做好脱贫攻坚四合一相关资料核实填写工作

第一书记、

各帮扶责任人

518日前

5

督查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巡回顾问团)到村开展实地服务情况。

 

镇司法所

530日前

6

督查农信员驻村履职情况。

石桥农商银行

530日前

7

组织召开镇级帮扶力量协调小组联席会议。

镇帮扶力量协调小组办公室

530日前

8

对照《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达川脱贫攻坚办〔201841号)要求,对三大类22个具体问题的治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于525日前书面报告区委组织部。

镇纪委

5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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