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府发[2017]72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讲话精神,切实防止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川委厅[2016]87号)文件规定和《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就切实做好我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学习
学习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法规中要求“从事畜禽养殖活动,应当采取科学的饲养方式和废弃物处理工艺等有效措施,减少畜禽养殖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向环境的排放量;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从事畜禽养殖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并依法接受镇党委、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国有土地使用、饮用水源保护、场镇建设规划、养殖环境评价、禁养区、限养区相关规定、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等。”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规范标准
掌握并实施“两分离”、“三配套”、“一处理”、“零排放”的畜禽养殖场建设规范和污染防治设施配套标准要求。
“两分离”:即生产工艺和设施合理,畜禽圈舍及生产设施达到雨污分离、干湿分离。
“三配套”:即配套建设干粪堆积发酵池、沼气池、沉淀池(至少采取三级分区单向流动沉淀)。
畜禽 种类 | 养殖单位 (头、只) | 需最低土地消纳面积(亩) | 配套设施最小容积 | |||
沼气池 (m3) | 沉淀池 (m3) | 干粪堆积池 (m3) | ||||
猪 | 出栏数 | 1 | 0.3 | 0.3 | 0.6 | 0.1 |
肉牛 | 出栏数 | 1 | 1.5 | 1.5 | 3 | 0.5 |
羊 | 出栏数 | 3 | 0.1 | 0.1 | 0.2 | 0.03 |
肉禽 | 出栏数 | 60 | 0.005 | 0.01 | 0.05 | |
蛋鸡 | 存栏数 | 30 | 0.01 | 0.02 | 0.02 |
“一处理”:即病死畜禽按要求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零排放”:即未经达标处理的养殖废水不得直接排放。经过处理后的畜禽养殖污染物实行生态利用,可作为粮食作物、蔬菜、果园的绿色有机肥料。
三、切实开展相关工作
(一)严格执行养殖场备案流程
根据畜牧业发展状况,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坚持“合理布局,科学确定畜禽养殖的品种、规模、总量”的原则实施新建畜禽养殖场备案工作。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必须按如下流程申报:业主书面申请→村社签字同意→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国土所、规建办、环保所、水管站、畜牧兽医站)签字同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复同意→上报区国土分局、农业(畜牧食品)局备案。
(二)加大督促指导工作
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的检查与督导工作,各村(社区)及时对所辖区域内的养殖场进行检查,对没有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养殖场,要求其新建并达到配套标准;对虽建有污染防治设施但达不到配套标准的养殖场,按照要求指导其整改、建设并达到配套标准;对有污染防治设施且达到配套标准的养殖场,要指导其正确使用和维护保证正常运行。国土、规建要对其土地使用合理性,是否在禁养区、限养区进行重新认定;环保对其是否影响环境进行评价;水利要检查其是否造成饮用水及河流、河道污染;畜牧检查其动物防疫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违规引进种用畜禽及不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养殖场、专合社、养殖小区,由政府牵头及时下达整治通知和整治方案,并有工作台帐、影像资料、指导留痕。以书面形式的《××养殖场污染整治方案》要有业主签字,并报镇人民政府和环保所备案。
(三)积极探索并推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新模式
根据养殖种类、规模,结合环境承载能力和土地消纳能力,因地制宜采用“种养结合、生态还田”的生态消纳利用模式、外运集中处理模式,并积极指导探索推广其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运行模式。
(四)加强政府、部门、村委的衔接沟通工作。
1.严格执行《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达川府发〔2014〕13号)文件要求,积极配合区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完成对禁养区和限养区不具备治理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工作;督促指导适养区和限养区内具有治理条件的规模养殖场的污染防治工作。对畜禽养殖场不按要求治理污染或拒不治理污染的,要及上报镇人民政府和环保所处理。发现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不按相关规定选址和建设的,要及时书面报告镇人民政府依法及时处理。
2.积极受理群众投诉的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的问题,各村(社区)第一时间要到现场查看情况,指导提出整治方案,及时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相关部门,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五)重点加强养殖污染问题突出的整治指导工作
加强对中央环保督察组、区环保委员会2017年受理的养殖场案件的污染防治整治指导落实,迎接省环保督察组及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工作。所涉村和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对照问题清单,落实专人,划定任务,明确职责,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上报镇党委政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有序开展。镇成立养殖场环境污染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晓明
副组长:覃 建 陈良春
成 员:张直权 龙 伟 张晓军 李邦银 周 艺
邹晓华和各村书记、主任
治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由邹晓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府、村与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二)强化督导措施,确保工作实效。镇成立工作督导组到各村督导污染排查、投诉受理、整改指导落实、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确保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畜禽养殖污染相关工作实行“全员参与,人人有责”制度,各村必须坚守岗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镇级各单位要积极配合镇人民政府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涉污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整治工作。镇纪委要加强督促检查,凡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等导致工作进展缓慢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达川区渡市镇畜禽养殖涉污企业名单及分布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8日
附件:达川区渡市镇畜禽养殖涉污企业名单及分布
序号 | 畜禽养殖场(户)名称 | 业主 | 联系电话 | 乡镇 | 地址(乡、村、社) | 畜禽种类 | 现有粪污消纳土地面积(亩) | 现有粪污处理设施情况 | 整改时限 | 养殖场(户)类型 | 备注 | ||
干粪堆积池(m3) | 沼气池(m3) | 沉淀池(m3) | |||||||||||
1 | 水口庙养殖场 | 岳栋超 | 15328964998 | 渡市镇 | 渡市镇水口庙村5社 | 猪 | 30 | 40 | 40 | 2018 | 专业养殖户 | 需整改 | |
2 | 大坪养殖场 | 冉毅 | 13989169883 | 渡市镇 | 渡市镇低基坪村1社 | 猪 | 20 | 16 | 60 | 80 | 2018 | 专业养殖户 | 需整改 |
3 | 观音岩养殖场 | 冉美 | 13551478021 | 渡市镇 | 渡市镇低基坪村1社 | 猪 | 150 | 18 | 60 | 160 | 2018 | 专业养殖户 | 需整改 |
4 | 兴旺养殖场 | 吴英 | 18781842571 | 渡市镇 | 渡市镇南岩村4社 | 猪 | 30 | 14 | 30 | 90 | 2018 | 专业养殖户 | 需整改 |
5 | 杨从斌 | 杨从斌 | 18228615226 | 渡市镇 | 渡市镇水口庙村1社 | 猪 | 15 | 20 | 60 | 2018 | 专业养殖户 | 需整改 | |
6 | 军英养羊场 | 潘广军 | 15082882356 | 渡市镇 | 渡市镇龙镇村5社 | 羊 | 40 | 40 | 2018 | 专业养殖户 | 需整改 | ||
7 | 李家明 | 李家明 | 15082409619 | 渡市镇 | 渡市镇西兴村6社 | 猪 | 10 | 2018 | 散养户 | 需整改 | |||
8 | 陈天玉 | 陈天玉 | 13219176808 | 渡市镇 | 渡市镇西兴村7社 | 猪 | 5 | 15 | 2018 | 散养户 | 需整改 | ||
9 | 吴让俊 | 吴让俊 | 13398348680 | 渡市镇 | 渡市镇邹家营村1社 | 猪 | 4 | 2018 | 散养户 | 需整改 | |||
10 | 东方养殖场 | 庞启忠 | 15892964910 | 渡市镇 | 渡市镇金盘村7社 | 猪 | 30 | 20 | 140 | 2018 | 专业养殖户 | 需整改 | |
11 | 林丰养殖专业合作社 | 庞佑芬 | 13438575947 | 渡市镇 | 渡市镇南岩村8社 | 猪 | 200 | 30 | 160 | 2018 | 专业养殖户 | 需整改 | |
12 | 张忠文养牛场 | 张忠文 | 18398884211 | 渡市镇 | 渡市镇白腊坪村1社 | 牛 | 7 | 60 | 2018 | 专业养殖户 | 需整改 | ||
13 | 邹飞养鸡场 | 邹飞 | 18781878642 | 渡市镇 | 渡市镇龙镇村5社 | 鸡 | 2018 | 专业养殖户 | 需整改 | ||||
14 | 徐红梅养殖场 | 徐红梅 | 15892986884 | 渡市镇 | 渡市镇西兴村7社 | 猪 | 5 | 8 | 60 | 2018 | 专业养殖户 | 需整改 | |
15 | 陈天春养鸡场 | 陈天春 | 渡市镇 | 渡市镇乐家坝村7社 | 鸡 | 2018 | 专业养殖户 | 需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