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府发〔2018〕53号
各村(居)委,镇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达州市应急委员会的通知》规定,镇政府决定设立渡市镇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镇应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应急委组成及职责
(一)组成
1.镇应急委主任、副主任:主任由镇长担任;副主任由副镇长、镇人武部部长、镇政府综合办公室主任担任。
2.镇应急委成员单位:应急办、农交办、财政所、安监所、民政办、船管站、派出所、治理办、农技站、国土所、畜牧站、广播站、林业站、规建办、卫生院、中学、小学、水利站、电管所、工商所、供销社、食品站、保险站、药品食品监督管理站、电信、移动、联通驻镇办事机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镇应急委常设 11 个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镇应急委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应急办主任罗小兵兼任。
(二)职责
镇应急委是镇政府负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应急指挥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制订全镇应急管理的方针政策、制度规定,研究解决全镇应急管理的重大问题。
2.定期、不定期分析全镇公共安全形势,部署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
3.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或者突发事件出现复杂情况,超出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处置能力和工作职责时,负责直接指挥应对处置工作。
4.根据实际需要,增设相关类别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和成立临时应急指挥机构。
5.监督检查各村(居)委、镇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急管理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情况。
镇应急委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镇应急委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全镇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和体制、机制、制度建设;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汇总上报并通报相关单位;协助镇应急委主任、副主任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承办镇应急委日常工作。
二、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
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全镇相关领域的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镇政府分管副镇长分别领导专项应急指挥机构。镇应急委委员根据需要,分别参加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设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一)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镇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河流、水库和各村(居)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编制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指挥长由党委书记、镇长担任,分管水利的副镇长担任副指挥长,办公室设在渡市水利站。
(二)镇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全镇较大以上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在区地震局的指导下跟踪震情趋势,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工作。指挥长由分管地震工作的副镇长担任,办公室设在综合办。
(三)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编制镇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年度防治方案,检查落实防范措施;组织全镇地质灾害调查、核查,指导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
(四)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检查、指导、督促森林火灾预防;制定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森林防火措施;组织指挥全镇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分管农业工作的副镇长担任,办公室设在林业站。
(五)镇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指导部署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根据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牵头负责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处置。主任由镇长担任,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
(六)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拟定和提供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人员、设备、车辆、物资计划,组织指挥全镇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不包括核与辐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副镇长担任,办公室设在综合办。
(七)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组织指挥全镇较大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分管卫生工作的副镇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卫生院。
(八)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负责指导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有关工作目标、规划、计划和政策、建议,制定全镇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较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主任由分管副镇长担任,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站。
(九)镇突发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预防、控制和消除突发动物疫情的危害,研究制定我镇应对动物疫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指挥协调全镇突发 III 级以上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办公室设在镇畜牧食品局。
(十)镇社会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镇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预防和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群体性事件、恐怖事件、刑事案件、社会治安事件等预警监控体系建设;负责突发事件地区的人员疏散、事态控制、安全保卫、交通管制工作编制、修订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社会安全类评估工作。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办公室设在派出所。
(十一)镇应急联动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镇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动工作;研究确定全镇应急联动工作的重大决策;制定全镇应急联动指挥中心的总体发展规划;研究完善全镇应急联动工作的规章制度;协调解决全镇应急联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办公室设在政府综合办。
三、镇应急委工作机制
(一)日常工作机制
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按照镇应急委的总体部署,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治理和监控突发事件风险隐患,落实突发事件预防、预警措施;编制和执行相关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指导各村(居)相关单位对应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镇应急办公室负责建立与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联合开展科普宣教、业务培训、应急演练活动;完善和加强各部门值守应急工作。
(二)应急工作机制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居)委、相关单位、企业都必须首先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先期防范和处置工作;事件达到一定等级需要镇级响应时,镇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对工作,同时将情况上报区应急委;镇应急办密切关注事态发展,掌握情况、研判形势,适时提出处置意见报区应急委。当突发事件扩大或复杂化,超出了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处置能力或处置职责时,由镇应急委直接指挥处置工作;当出现新类型或混合型突发事件,无法明确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时,由镇应急委指定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牵头处置,或成立新的临时性指挥机构,或直接指挥处置工作。当突发事件再度升级时,报经区委同意,成立由区委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的应急指挥机构,直接领导指挥处置工作。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