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2018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治工程)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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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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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府发〔2018〕51号

各村(居)委会、镇级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成果,2018年我镇仍将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着力实现全镇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齐抓共管、全方位综合治理的新要求,建设一个美化、净化、亮化、居民住户行为规范化的和谐洁美新家园,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持续落实《四川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严格按照“四化”标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抓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王劲松、镇长刘晓明为组长,副镇长陈良春为副组长,镇级各单位负责人、各村(居)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王明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对场镇的管理实行领导分段包干制、部门单位包段制、驻村干部包村制、责任倒查制、按区域划分分片包干,各负其责,互相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进行检查评比。

 对各村(居)的管理实行驻村干部包村(居)制:张雪梅负责邹家营村;吴洪川负责白腊坪村;李君贤负责龙镇村;周奇斌负责西兴村;王伯初负责水口村;胡知渊负责乐家坝村;王永山负责民兴村;李贵芳负责金盘村;余刚负责低基坪村;覃建负责高均坪村;陈良春负责南岩村;陈天奎负责社区。各村(居)也要成立以书记为组长、村组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严格实行驻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各村(居)支部书记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度。

 三、突出工作重点

 (一)坚持把治理“五乱”作为基本要求,坚定不移地深化“五乱”治理

 1.深化治理垃圾乱扔,确保“垃圾解决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规范倾倒,严禁向果皮箱内倒生活垃圾,确保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场镇与村庄结合部无卫生死角,各类市场环境整洁,地面无垃圾、无污水、积水和蚊虫,公路沿线环境整洁。治理办要加大对场镇区域内及各村的清扫保洁的管理力度,严禁各经营户、住户向公路及街道、河道倾倒垃圾、污物;规范家禽圈养,防止粪便乱拉、摊点垃圾乱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的管理,严禁乱占乱建,杜绝建筑垃圾乱堆、垃圾残土乱倒;中小学要开展校园垃圾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处理好校园内外垃圾;机关事业单位、工矿企业办公区、生活区要对本辖区清洁卫生负责,采取有力措施彻底根治垃圾问题

 2、深化治理“广告乱贴”,确保“广告管理好”。场镇户外广告随时保持完好、整洁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店招做到“三齐”:即上檐齐、下檐齐、版面齐。对违法设置、残缺残损、模糊不清和有错别字的广告、店招要一律拆除。在场镇设置2处风格一致的广告张贴栏,做到广告归栏,要重点整治场镇牛皮癣,广告废弃物和场镇立面悬挂物,规范合法小广告,实现场镇立体空间美化。

 3、深化治理“摊位乱摆”,确保“占地经营管理好”

 强力整治以街为市、占到经营等行为,做到行商归市、坐商归店、有序经营。场镇街面整齐,店面整洁美观、店内商品陈列有序。治理办和社区要加大对场镇违章占道经营行为的执法力度。遵守场镇管理相关规定,逐步实现自治管理。对屡教不改的,要严格按照《通告》要求进行处理。

 4、深化治理“车辆乱停”,确保“车辆停放好”。交管办要强力宣传实施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规范车辆停放,促使场镇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5%以上,非机动车守法率达到90%以上。社区要规范摩托车、三轮车临时停靠、停放点,并设立标示牌,严禁乱停乱靠,实现车辆线内停放、统一朝向。

 5、深化治理“工地乱象”确保“工地管理好”。与治违工作相结合,继续推行施工工地标准化建设,做到安全、封闭施工,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不占道堆码建筑材料,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严禁使用竹木搭建脚手架,规范施工围栏、临时工棚搭建等,解决施工噪音扰民和扬尘污染等问题,坚决杜绝施工车辆跑、冒、滴、漏现象。

(二) 坚持标本兼治,大力实施“五治工程”

 1.在“治脏”方面:要突出环境卫生治理,除主要抓好场镇主街道和背街小巷及企业和单位庭院环境卫生外。要增加投入,更换破损的环卫收集设施,努力提高环卫管理水平。要加强居民卫生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摒弃乱丢乱扔陋习,树立讲文明、讲卫生良好风尚。
   2.在“治乱”方面:要突出整治场镇容貌秩序,深入开展“摊点乱摆、广告乱设、车辆乱停、行人乱穿”治理,努力实现“坐商归店、行商归市、广告归栏、人车归位”目标。要持续开展机动车非法营运、违法建设、露天烧烤、车辆乱停、流动摊点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有序运行。

 3.在“治尘”方面:要加强污染源头监督管理,落实整治施工工地扬尘、交通道路扬尘、工业企业扬尘、堆码场、建材加工、装饰装修扬尘,切实做好劝导、规范和管理工作,确保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和总量要明显下降,尽快扭转全市大气防治工作的被动局面。
  4.在“治噪”方面:要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原则,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建筑工地、广场和商业中心等重点区域的噪音污染治理,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居民身心健康。
  5.在“治水”方面:要加大对场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农村面源污染以及影响州河等水体的污染源开展专项整治;要加强对废水排放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污水直排违法行为。

(三)完善基础设施设备

 继续加强基础环卫设施设备。新建垃圾池,加快更新垃圾桶、垃圾箱,改造生活垃圾中转站,添置道路清扫保洁车辆。做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严禁居民向河道直排污水、粪便,加大对场镇人行道美化、亮化、绿化投入。

(三)强力整治违法乱占、乱建现象

 治理办和规建办要对辖区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进行详细摸底调查,并将调查情况进行分类汇总,认真分析,深入研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认真做好巡查、制止、依法拆除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配合政府组织开展的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环境综合治理新添一彩。

 四、结合地域实际,探索垃圾处置新方式

 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科学安排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鼓励和推广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鼓励垃圾资源再利用。

在场镇周边和各村道沿途实施好“组集、村收、镇转运”机制。各组建立基本的垃圾收集设施,集中各聚居点的生活垃圾。各村配备两名保洁员负责辖区内公共区域的保洁;在辖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指导辖区村民对垃圾进行分类。村(居)定期派专人负责清理重要地段、重点区域的垃圾死角。确定一名村干部兼任环卫监察员,负责巡回督促指导各组保洁员搞好公共区域保洁、垃圾分类处置工作。

 五、强化督查落实

 1、抓领导。各村(居)务必把城乡环境整治摆在突出位置,实行书记负责制,书记要亲自规划、部署、协调,严格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制,有效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既分工明确,又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2、抓宣传。(1)悬挂宣传横幅。各村(社区)单位在本单位和聚居点悬挂1——2幅宣传横幅。(2)宣传栏和公开栏宣传。在各村社、单位的宣传栏和公开栏开展专项宣传1——2次。(3)会议宣传。各村要继续通过召开会议方式广泛宣传开展城乡环境整合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宣传整治的内容和好处,宣传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新高潮。3、抓督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牵头抓好城乡环境整治的协调、追踪和督查工作。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要对各村(社区)单位环境整治进行指导,对暴露的问题要及时进行督查督办。即坚持明查与暗访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完善。

 4、抓奖惩。城乡环境整合整治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年终奖,对工作卓有成效,将根据考核结果给予表彰和奖励,确保城乡环境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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