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关于加强2018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实施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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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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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府发〔2018〕32号

各村社,镇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砌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8年度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区安办《达川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要点》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18年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深化落实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文件,积极推进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安全发展,以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为主线,围绕深化“打非治违”、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三项中心工作,狠抓重点工作的落实,确保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镇、村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全面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工作,促进我镇烟花爆竹经营活动规范有序,有效防范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做好国发〔2010〕23号文件及相关配套文件宣传贯彻工作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通过悬挂安全标语、发放安全知识传单、开办宣传专栏、户外主题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及安全燃放常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同时,要认真做好国发〔2010〕23号、国发2011〕40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宣传贯彻工作。镇安监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及片区中心供销社要定期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业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着重加强消防器材的使用、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提高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做到依法经营、安全经营。镇境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要强化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规范的培训教育档案,使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与其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二)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签订培训、审查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网点安全水平。

按照规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安监所配合区安监局将组织对全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经营网点业主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经培训合格,取得《烟花爆竹经营人员上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活动。同时,通过核发换证工作的开展,全面提升零售网点安全条件,夯实安全基础。

(三)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管理工作,着力规范经营行为我镇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257号)、《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的要求,建立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登记制度,加强出入库登记管理,做到购销渠道合法、流向登记完整规范。

(四)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着力规范市场秩序。

1.严格落实打非工作责任制,杜绝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现象。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镇安监所、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及“打非治违”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责任层层落实,做到乡镇干部包村、村社干部包户。及时开展眀查暗访活动,发现辖区内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必须及时报告并依法查处。严格实行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有奖举报制度,一经查实,对举报人给予重奖。镇安监所、供销社要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网点日常监管。

 2.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安监所、派出所、工商、供销社等部门要相互衔接、沟通信息,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突出联合执法、协同作战,加强重点时期、重点地段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合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生产、运输、存贮、销售烟花爆竹除依法没收其产品外,将处以500至1000元罚款。对证照不齐过期等责令按期补办手续外,将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对不按规定经营、存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处以100元罚款,责令立即规范。对经营场所消防设施设备不全的将依法处以100元罚款并责令按时配备齐全。对经营场所内或烟花爆竹存放点发现有烟头的将处以100元的罚款。对执法检查中发现合法经营网点存在以上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对日常管理的供销社给予500元以上的处罚。规范全镇烟花爆竹经营市场。

(五)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考核

继续坚持烟花爆竹月报告制度,安监所将不定期对烟花爆竹月报表上报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六)强化组织领导

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并建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附: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烟花爆竹领导小组。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6日

 

附件: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烟花爆竹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晓明  (镇长)

副组长:覃  建  (纪委书记)

成  员:罗小兵  (镇安监所所长)

        张  君  (渡市派出所所长)

        谢和平  (渡市供销社主任)

        蔡小刚  (渡市工商所所长)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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