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府发〔2018〕55号
各村(居)委会:
根据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办公室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为公室《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达川委[2018]42号)达川住建发[2018]62号,为认真做好全乡既有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小组
为进一步排查我乡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管理,有效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村(社区)村(居)委会立即设立既有房屋安全排查领导小组,实行专人负责,对辖区内的既有房屋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清理。
二、排查范围
请各村(居)委会认真开展辖区内既有房屋的大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并将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并及时上报乡人民政府规建办,不得隐瞒。特别是抓好生产、生活用水、用电、用气及消防设施设备的完善、化粪池的渴死的清掏、柴草堆放等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五落实”制度。
三、结果报送
请各村(社区)村(居)委会于5月9日前将成立既有房屋安全排查领导小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相关资料报葫芦乡规建办。
特此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