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府发〔2018〕7号
各村委会: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新农村机制体制,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2】291号)、四川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川农改办【201309号】及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府办函【2013】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创新体制机制,加大财政投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和农村发展投入持续增长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大力推进农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
二、目标任务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实现“三个建立”:建立促进村民生产、方便村民生活的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体系;建立保障有力、满足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需要的公共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村民民主参与、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农村公共运行维护管理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建设是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重要内容,有政府主导,充分调动村支两委、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拾遗补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资金(以下简称“运行维护资金“)支持重点为当前公共财政尚未覆盖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项目,着力解决村内最急需、群众最急盼、受益最直接的突出问题。
(三)民主决策、规范管理。项目决策严格执行村民民主议事制度,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做到公开透明操作,严格规范管理。
四、主要内容
(一)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类项目的运行维护。包括村内户外道路、水利、供水、供电、通讯、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农村垃圾、污水集中处理、农村客运、邮政、园林绿化等。
(二)农业生产服务类项目的运行维护。包括农业科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流通、农用生产资料供应、农业信息化、种养业良种服务、农业资源与生态保护、农村防灾救灾、农村金融服务等。
(三)农村生活服务类项目的运行维护。包括广播电视“村村通“、电影放映服务、报刊图书阅览服务、文体及健身活动、文艺演出和展览服务。
(四)农村社会管理类项目的运行维护。包括农村治安保卫、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政策宣传、法律咨询和援助,农村土地规划管理、建筑物建设管理,农村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保障等。
五、试点区域
根据区综改办的文件精神,我镇2017年在邹家营村、白腊坪村、龙镇村、民兴村、乐家坝村、金盘村、低基坪村、南岩村、高均坪村、西兴村、水口村11个村进行示范试点。
六、补助标准
2017年,我镇运行维护资金按每村7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邹家营村和高均坪村分别为6万元。
七、资金管理
(一)资金使用。运行维护资金的使用要坚持“三公开、五不准”:即公开年度资金规模、公开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议定内容、公开资金使用结果;不准村组干部私自决定,不准用于弥补公用经费缺口和发放村、组干部补助和村务接待,不准分发给村民个人,不准违反财政报账制度,不准截留、挤占、挪用。
(二)资金管理。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示范试点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达川财农【2013】28号)的规定,运行维护资金采取乡财政报账制。运行维护资金必须优先用于村内户外公共服务项目的日常运行和管护,如有结余,可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用于村内公益事业的维修,但不得用于新建项目。
(三)资金整合。要充分发挥运行维护资金的主体平台作用,将各部门已有渠道安排的零星补助资金整合起来,统筹使用,发挥整体效益。要充分发挥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引导村民自愿投工投劳作贡献,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解决运行维护资金缺口问题。
八、工作步骤
(一)政策宣传(4月30日前)。镇政府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启动会议,同时,镇、村、社要按照上级运行维护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要求向村民广范宣传解读政策,公示资金额度、用途及政策要求。
(二)征求意见(5月10日前)。各社组织入户调查,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议,填列《项目征求意见表》,采取“一户一票”量分,确定本社维护项目要求。由村汇总审核各社意见,填列《村民意见汇总表》。
(三)拟定方案(5月15日前)。根据各社意见,初定实施项目内容,并反馈各社。各社组织群众讨论,采取“一社百分”量分,确定项目排序意见,填列《项目量化打分情况表》,根据各社量分汇总情况及年度资金规模,确定项目实施顺序,草拟项目实施方案,填列《项目实施方案表(一)》,同时公示群众建议意见、项目实施草案、招聘服务队伍(人员)条件等。
(四)群众审议(5月20日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听取项目情况说明,审议项目实施草案。采取“一人一票”量分形成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公示决议内容。
(五)方案报审(5月25日前)。根据村民会议通过的项目实施方案,填列《项目申报审批表)》,报送乡审核批准。乡汇总各村项目报区综改办备案。
(六)组织实施(12月30日前)。村按镇批准方案,与服务队伍(人员)签订劳务合同,组织项目实施。村民理财小组、质量监督小组等群众自治组织参与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区、乡提供相关服务和指导。
(七)验收评议(2015年1月20日前)。项目完成验收,“村支两委”、村民理财小组、质量监督小组等群众自治组织、镇验收组按各自职责组织验收,填列《项目验收情况表》。对验收合格项目,公示《项目完成情况公示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接受村民评议。公示无异议,采取财政报账制,坚持镇纪委、财政双到场确认验收签字后,经审核无异议方能兑付(清算)资金。区级相关部门视各村工作情况,组织抽检复核;市、区组织绩效评价,注重查漏补缺和结果运用。
(八)资料归档(2015年1月30日前)。收集整理年度相关资料,区、镇、村分别归档保存。
九、工作要求
(一)科学确定重点。鉴于目前补助资金较少,运行维护项目除重点支持村内道路、桥涵、水利设施的日常管护外,要重点关注村内环境卫生整治、农村生产生活服务、社会管理创新、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等内容。
(二)坚持村民做主。按照“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的原则,全面推进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让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着力解决村内最急需、群众最急盼、受益最直接的突出问题,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向村下达运行维护资金使用任务。
(三)严格公开竞争。原则上实行大项目公开竞标、小项目议标等多种方式确定维护队伍,使有资质的专业施工队伍和服务人员参与项目建设,由群众自助选择并进行公示。对部分专业要求不高的维护项目,要积极支持和引导农村弱势群体、留守人员、残疾人员参与竞争并优先给予适当倾斜。
(四)严格合同约束。所有维护项目要与维护队伍签订合同,所有支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前提下列支。所有维护项目都要确定维护标准,列入合同条款,并在全村公示。
十、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示范试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触及层次深,协调各方面利益、统筹推进的难度大、要求高。为确保示范试点工作取得实效,镇政府决定成立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示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强化监督管理。镇政府将建立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重点是资金使用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公开透明、有无截留挪用、使用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民主监督措施是否落实、项目建设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
(三)搞好政策宣传。为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试点乡、村应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村民议事会议和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示范试点工作有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推动示范试点工作的强大合力。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5日
附: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晓明
副组长:覃建 张雪梅
成 员:罗大华 王进平 石荣 袁代强
各村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雪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罗大华、石荣、王进平、袁代强,办公室设在财政所,由罗大华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工作。